(一)、人民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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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909
颗粒名称: (一)、人民币
分类号: F82
页数: 4
页码: 79-82
摘要: 人民币是我国目前流通的法定货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开始发行,建国后,人民币成为独立、统一、稳定的新中国货币。
关键词: 货币 金融 中国

内容

人民币是我国目前流通的法定货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开始发行,建国后,人民币成为独立、统一、稳定的新中国货币。
  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元以下为辅币,辅币名称为“角”和“分”,按十进位,其符号为“¥”,有各种版面和面额。
  县人民银行从成立机构以来到1995年止,遵照上级行规定先后发行4套人民币。第一套人民币(简称旧币),平潭从1949年10月开始发行,到1955年2月停止使用;1955年3月1日发行第二套人民币(简称新币)o1962年4月起发行第三套人民币,1987年4月25日起发行第四套人民币。上述二、三、四套人民币,目前在全县混合流通使用。
  1.第一套人民币县人民银行办事处在1949年10月成立,同时开始发行人民币,并挂牌收兑银元。在平潭政府领导下,大力宣传发动,采取经济和行政的有力措施,至1951年4月肃清|日通货,建立了统一的人民币市场。从此,人民币成为市场流通的唯一法定货币,执行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的货币职能。
  第一套人民币在全县市场流通的有12种券别,62个版面,其中1元券2种,5元券4种,10元券4种,20元券7种,50元券7种,100元券10种,200元券5种,500元券6种,1000元券6种,5000元券5种,10000元券4种,50000元券2种。
  2.第二套人民巾第一套人民币由于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最后胜利的形势下诞生的,券别较多,纸质差,面额大,单位价值低,在流通和计算方面有许多不便,为适应国家计划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群众的愿望,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新中国的货币制度,国务院决定自1955年3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和收回第一套人民币,折合比率:第二套人民币1元等于第一套人民币1万元。
  县人行遵照国务院命令和省人行的指示,在县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部署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和收回第一套人民币工作,全县统一从1955年3月1日开始办理兑换工作,并在供销社、水产公司和较大的私人商店、港务站以及全县各区主要道口张帖国务院关于发行新币和收回旧币的公告,以及新旧币两种牌价表,因兑换时间受到限制,收兑时银行门口出现排队现象,至1955年6月底,县人行就顺利地完成了发行新币和收回旧币的工作任务。
  第二套人民币的主币和辅币共计11种,其中主币有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辅币有1角、2角、5角、1分、2分、5分6种。1957年12月1日又发行了1分、2分、5分的金属硬币,所以,第二套人民币共有14种。
  第二套人民币发行后,全县机关、部队、团体、企业和个人一切收付、文函计价、契约、合同、单据、凭证、记帐等都以第二套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从7月1日起,全县机关干部实行货币工资制,以新币支付工资。
  3.第三套人民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自1962年4月15日开始发行第三套人民巾,平潭从4月25日开始全面发行。到1980年4月1日止,18年的时间,先后发行的面额有主币10元、5元、2元和辅币5角、2角、1角(三种1角)共8种。
  1980年4月15日又开始增加发行1元、5角、2角、1角4种金属硬币,由于币材等多种原因,该硬币投放平潭后即为群众所收藏,没有进入市场流通。
  第三套人民币印制精良,图案美观大方,是平潭发行和流通时间最长的一套人民币,它增强了人民币反假反伪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巩固货币制度,发挥重要作用。
  1964年5月15日,平潭县人民银行执行中央决定,布TL全县收回市场上流通的原苏联代印的1953年版3元、5元和10元3种票券,至5月15日,以上3种票券停止流通。但1964年下半年至1965年期间,时有发现台湾国民党宣传机关用宣传品夹带“苏联版”人民币漂入平潭东澳、流水、芬尾、白沙等渔区澳口,在海面上也多次发现台湾渔民用“苏联版”人民币向渔民购买水产品等现象。
  至1980年止,县人行陆续收回流通中的第二套人民币元、角票券,分币仍继续流通至今。
  4.第四套人民币 1987年4月25日,国务院颁布发行第四套人民币的命令。由中国人民银行从1987年4月27日开始陆续发行。这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市场繁荣、社会商品零售额大幅度增长,要求货币发行总量和券别结构与之相适应,方便货币交易核算和流通使用,进一步健全货币制度而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与第二;三套人民币同值流通使用。
  平潭于当年5月初开始陆续发行。第四套人民币的面额有主币1元、2元、5元、10元、50元和100元6种,辅币有1角、2角、5角3种。
  这套“八O”版的人民币是“一次公布、分次发行”,第一次是1987年4月27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了50元和5角券2种,第二次是1988年5月10日开始发行了100元券、2元券、1元券和2角券,同年9月22日,又陆续发行了10元券和5元券和1角券3种。1992年6月1日发行1角、5角、1元3种金属币。
  第四套人民币发行后,受到全县人民的喜爱。1991年3月开始,第三套人民币5元以下券别就陆续退出平潭流通市场。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平潭县金融志》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5年。设有概述、大事记、机构、货币、业务、外汇业务、保险、民间借贷、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类目,记述了平潭县金融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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