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农业银行平潭县支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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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887
颗粒名称: 三、中国农业银行平潭县支行
分类号: F83
页数: 2
页码: 38-39
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农业银行在支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管好世行贷款,拓展城镇金融业务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到1995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6025.6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270.4万元。有干部职工132人,基层营业机构12个,行长林武。
关键词: 金融 银行 中国

内容

1955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平潭县支行(以下简称县农业银行)从县人民银行内部分设、办理农村金融业务,由县人民银行负责日常工作,员工31人,行址设在潭城镇辕门街14号。
  1957年3月撤掉县农业银行,并入县人民银行。
  1964年5月,县农业银行再次与县人民银行分设,至1965年12月分而又合,再次并入县人民银行。
  1980年5月,县农业银行第三次从县人民银行分出,基层东澳、流水、苏澳、芬尾、北f、平原6个营业所和12个信用社划归县农业银行管辖,行内设社队信贷、会计出纳、企业信贷、信用合作、人秘股五个职能股室,干部职工76人,行长郑振光,行址在潭城镇辕门街,1983年搬入新大楼办公,行址设在i-olly城镇政府路17号。
  1991年强调“上下对口”,县农业银行机关职能分工加细,设有农商信贷股、工业信贷股、计划信息股、储蓄股、会计股、出纳股、人事股、政工办、办公室、审计股、监察室、信合股、工会、行政股等14个股室,1993年5月,县农业银行开展机构、人事、劳资三项制度改革,14个股室撤并为信贷科、计划科、会计出纳科、人事科、监察室、办公室等6个职能机构,同时保留工会委员会,另设储蓄代办劳动服务部,建立了决策、反馈、监督、服务等4个系统。成为办理农村金融业务的国家专业银行。其基本职能和业务范围是:办理农村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各项存款、现金管理和转帐结算业务,办理国营农业企业事业、农工商联合企业、乡镇企业、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户和个体经营者的各项贷款,办理城乡储蓄,监督拔付财政部门的农业拔款,商业部门的予购定金和各主管部门自筹的支农资金,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国家指定或人民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委托的业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农业银行在支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管好世行贷款,拓展城镇金融业务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到1995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6025.6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270.4万元。有干部职工132人,基层营业机构12个,行长林武。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平潭县金融志》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5年。设有概述、大事记、机构、货币、业务、外汇业务、保险、民间借贷、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类目,记述了平潭县金融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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