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电信业务的协议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818
颗粒名称: 代办电信业务的协议书
分类号: F632.7
页数: 3
页码: 236-238
摘要: 购置和使用邮电统一规格的业务用品。严格按照计费器的计时、计分及费率显示数据收费。违者按照公话管理实施细则和公话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理。3.公话标志牌、话费监督牌、代办电信业务许可证必须挂在醒目的地方,自动计费器显示屏必须面向用户。故障未修复和业务用品用具用完或损坏未购置期间暂停营业。5.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令。6.乙方应遵照代办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业务范围进行营业。不得私自停办或中途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扣押押金和终止公话经营权。
关键词: 福建省 平潭县 邮电志

内容

主管单位:平潭县邮电局 (简称甲方) 代办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各方面电信通信的需要,方便人民群众使用公用电话,经甲方审核同意在乙方的电话和地址代办经营电信业务,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代办单位应自备营业场所,购置有进网的用户电话终端设备。如:电话机、自动计费器等。购置和使用邮电统一规格的业务用品。如:公话标志牌,话费监督牌,长、市、农话收款单据和代办日戳等。
  2.严格按照邮电资费管理标准收费。严格按照计费器的计时、计分及费率显示数据收费。严禁无使用计费器或故意弄坏计费器乱收费。违者按照公话管理实施细则和公话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理。
  3.公话标志牌、话费监督牌、代办电信业务许可证必须挂在醒目的地方,自动计费器显示屏必须面向用户。收据时间、通话分钟、次数、款目必须与票据一致。日戳字体清晰,日戳字钉必须每天更换。
  4.机线障碍、计费器障碍应及时通知和送来甲方修理。故障未修复和业务用品用具用完或损坏未购置期间暂停营业。修理费和购置费由乙方自负。
  5.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令。遵守邮电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查属违章违纪行为的,接受甲方的(公用电话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6.乙方应遵照代办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业务范围进行营业。接受甲方组织的各种规章制度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参与甲方开展的公话管理的各项活动。
  7.代办项目和营业时间: (1)开办国际、国内长途直拔电话、市话和农话。兼办传呼回叫业务。
  (2)各代办点营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8.收取代办服务费的标准和付酬方法: (1)挂发国际、港澳、台湾电话,每次收取2.00元。
  (2)国内长途电话,每次收取1.00元。
  (3)挂发农村电话,每次收取0.30元。
  (4)挂市内电话,每次收取0.20元(每3分钟为1次,不满3分钟按3分钟收取)。
  (5)收取的服务费,除甲方提取20%的管理费外,剩余80%作为乙方的代办费,甲方不再另行计酬。
  9.管理费和通话费每月必须按甲方通知的数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城乡电话营业组缴纳,不得拖欠。否则终止代办经营权。
  10.收取押金管理: (1)采用话费押金转储蓄方法,每个电信代办单位必须预先到城乡电话营业组存储2000元的代办押金,代办押金不作为每月冲减电话费。
  (2)代办单位公话点的关、停、并、转应到甲方单位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退还押金。不得私自停办或中途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扣押押金和终止公话经营权。
  11.开办时间:年月日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知识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平潭县邮电志》

本书记述福建省平潭县邮电通信发展历史和现状,内容分大事记、海岛环境、机构、邮政、电信、邮政储蓄、机要通信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