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邮电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3780 |
颗粒名称: | 三、统计 |
分类号: | F279.23 |
页数: | 1 |
页码: | 199 |
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县邮电部门未配备专职统计人员,1963年设兼职计划统计员1人,初步明确统计方法、计算口径、指标含义。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省局统一规定的报表制度,分别按月、季、年度汇总上报。1989年5月10日,平潭县邮电局制订颁发《基层生产单位负责人和生产统计员的职责》,要求按规定履行统计职责。在1994年度全省邮电会计、统计报表和基本建设财务报表的评比中,平潭邮电局分别被评为统计报表先进单位和会计报表表扬单位。1995年荣获全国邮电统计先进单位称号。 |
关键词: | 经营策略 清产核资 企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