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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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722
颗粒名称: 四、资费
分类号: F626
页数: 1
页码: 166
摘要: 1992年11月按省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移动电话手持机初装费5000元,无委使用证费90元(代收),漫游登记费50元,选号费甲级500元,乙级300元,丙级100元. 押金改由用户存入邮储,储额暂定800元/户.数字无线寻呼机开户费100元,加振费120元,附件费10元,月租费20c/月. 中文无线寻呼机开户费120元,附件费10元,月租费35元 1995年9月I日,移动电话入网初装费由5000元调整为3001)元.
关键词: 电信运营企业 电信 通信

内容

1992年11月按省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移动电话手持机初装费5000元,无委使用证费90元(代收),漫游登记费50元,选号费甲级500元,乙级300元,丙级100元. 押金改由用户存入邮储,储额暂定800元/户.数字无线寻呼机开户费100元,加振费120元,附件费10元,月租费20c/月(预收1年计240元). 中文无线寻呼机开户费120元,附件费10元,月租费35元 1995年9月I日,移动电话入网初装费由5000元调整为3001)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平潭县邮电志》

本书记述福建省平潭县邮电通信发展历史和现状,内容分大事记、海岛环境、机构、邮政、电信、邮政储蓄、机要通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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