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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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709
颗粒名称: 四、资费
分类号: F626
页数: 3
页码: 148-150
摘要: 月租费 1953年7月平潭县邮电局开办市内电话业务时,用户月租费按规定以大米牌价折合人民币计收。1954年5月,资费种类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工厂企业单位两种,月租费分别为4.95元和9.90元,桌机每部加收0.45元。包月制计费分为4级,平潭按4级计收,甲种5元,乙种8元。1986年5月1日,省物价委员会规定,取消优惠收费,个体工商户按乙种用户收取2000元,私人付费住宅电话收取300元。1996年12月1日,简化初装费收费类区,工商企业用户与行政事业单位、私人付费住宅用户并为同一档次,执行同一收费标准。平潭县初装费标准为1500元。
关键词: 电信运营企业 电信 通信

内容

月租费 1953年7月平潭县邮电局开办市内电话业务时,用户月租费按规定以大米牌价折合人民币计收。
  1954年5月,资费种类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工厂企业单位两种,月租费分别为4.95元和9.90元,桌机每部加收0.45元。1957年提高收费标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为10元,工厂企业单位为18元.1965年11月,降低月租费标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10元降为7元,工厂企业18元降为12元.凡属县人民委员会直接核算单位及社教工作团使用的话费,均按8折计收.此后电话月租费虽有调整,均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 1980年8月,全省统一调整市内电话资费,月租费分为”包月制”和”计次制”两种。包月制计费分为4级,平潭按4级计收,甲种5元,乙种8元。
  1987年6月1日,私人付费住宅电话月租费标准为:月租费13.00元,地方税1.30元,话机代维费1.00元,加纳农话通话费5元,计20元。
  1988年6月,为加速省内通信建设,省规定加收地方附加费,市内电话月租费上浮20%,其资费标准: 包月制普通电话:甲种14.40元,乙种24.00元,电话副机:甲种4.80元,乙种7.8元,同线电话:甲种11.40元,乙种10.20元. 计次制基本月租费:甲种12.00元,乙种19.20元,中继线57.60元,免费发话次数:甲种60次,乙种100次,中继线300次,超次费:每次0.05元。
  1990年10月20日起,用户划分为两类:甲种用户为住宅电话用户,乙种用户为甲种以外的用户。月租费仍实行包月制和计次制两种,收费标准按1988年6月规定不变。
  1991年6月1、日起,市话用户一律收月租押金,每户不少于100元。
  1992年10月至1993年12月,月租费作了两次调整,调整后,甲种电话每月16.32元,乙种每月25.00元,中继线每月75.60元。
  1995年月租收费标准:区内18.60元,区外每公里加收12元。通话费每3分钟为1次,每次0.10元,不足3分钟按分钟计收。
  1996年12月1日起,通话费每次由0.10元提高到0.15元。附加费每次由0.02元提高到0.05元。同时取消市话月租费上浮20%地方附加费和按市话月租费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规定。
  初装费 80年代以前,平潭县市内电话装机不到200户,每部收取初装费300元。
  1985年3月1日调整初装费标准:工商企业为1800元,对个体工商户优惠价为500元;行政事业单位900元;中小学、幼儿园500元;私人付费住宅电话200元。
  1986年5月1日,省物价委员会规定,取消优惠收费,个体工商户按乙种用户收取2000元,私人付费住宅电话收取300元。
  1990年11月20日,平潭县物价委员会对市话初装费进行调整,收取标准:工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400元;行政事业单位1200元;私人付费用户1500元;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800元. 1992年12月8日,规定收取程控电话改制费,其收费标准:1991年12月1日以前装机的市话用户(包括已缴款的待装户)不分用户种类,每部收取1000元;1991年12月1日以后申请装机的市话用户(包括已缴款的待装户),凡已收取地方建设费的,每部收取改制费1000元。
  1993年4月3日,初装费调整为工商厂矿企业,个体工商户每部4500元,行政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和私人住宅用户每部3000元. 1995年5月10,平潭县物价委员会、平潭县邮电局对市区程控电话初装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一类用户包括县办企业性质的或经营性质的种类工商企业单位、个体户或联户、住宅兼营生产场所的用户,每部3600元;二类用户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非经营性的办公电话以及私人付费的住宅电话,每部2000.4000元.同时不再收取改制费、集资款等。调整后,市话初装费每部按2000元收取,7月1日起改为每部2400元。
  1996年12月1日,简化初装费收费类区,工商企业(含个体户)用户与行政事业单位、私人付费住宅用户并为同一档次,执行同一收费标准。平潭县初装费标准为1500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平潭县邮电志》

本书记述福建省平潭县邮电通信发展历史和现状,内容分大事记、海岛环境、机构、邮政、电信、邮政储蓄、机要通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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