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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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674
颗粒名称: 二、资费
分类号: F614
页数: 1
页码: 107
摘要: 1958年8月,对交寄县以下机要文件资费标准为:文件起重20公分为0.1元,续重每增加20公分或其零数,加收0.08元,刊物起重100公分为0.06元,续重每增加100公分或其零数,加收0.03元。1963年1月起,对县内互寄的机要文件、机要刊物资费,按普通邮政挂号资费标准计收。1964年6月,调整县内机要文件资费,每件每重在121公分以上的,按省内资费标准;每件每重在120公分以内的,仍按原规定;刊物类资费不变。1988年经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研究决定,自6月起,每寄机要文件1件,加收附加费0.10元,1990年7月31日,调整国内邮政资费,机要邮件资费提高150%,1996年12月1日起,机要文件改为按挂号信函计费,机要刊物改为按挂号印刷品计费。取消机要手续费,改为收取机要保密费每件1.00元。
关键词: 邮政工具标准化 邮政机械化 邮政设备标准化

内容

1958年8月,对交寄县以下机要文件资费标准为:文件起重20公分为0.1元,续重每增加20公分或其零数,加收0.08元,刊物起重100公分为0.06元,续重每增加100公分或其零数,加收0.03元。
  1963年1月起,对县内互寄的机要文件、机要刊物资费,按普通邮政挂号资费标准计收。1964年6月,调整县内机要文件资费,每件每重在121公分以上的,按省内资费标准;每件每重在120公分以内的,仍按原规定;刊物类资费不变。1980年调整的资费标准。县内互寄文件类,每重20公分或其零数,资费为0.22元,续重100公分以下增收0.08元,超过增收0.10元;刊物类每件每重100公分或其零数,资费0.15元,超重增收0.03元;航空每重10公分或其零数,加收航空费0.02元。1988年经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研究决定,自6月起,每寄机要文件1件,加收附加费0.10元,1990年7月31日,调整国内邮政资费,机要邮件资费提高150%,1996年12月1日起,机要文件改为按挂号信函计费,机要刊物改为按挂号印刷品计费。取消机要手续费,改为收取机要保密费每件1.00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平潭县邮电志》

本书记述福建省平潭县邮电通信发展历史和现状,内容分大事记、海岛环境、机构、邮政、电信、邮政储蓄、机要通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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