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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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664
颗粒名称: 四、资费
分类号: F614
页数: 4
页码: 97-100
摘要: 国内函件清光绪三十一年一月,国内外函件计重单位改用公分制。宣统二年七月规定,国内信函每重20公分收银元3分,新闻纸每重50公分收1分,书籍、印刷物每重100公分收2分,贸易契每重100公分收5分。民国6年4月起先后对新闻纸、书籍、印刷物邮资减半收费。民国21年5月起邮资增价,县内投递信函由1分增为2分,各局互寄的信函由4分增为5分,单明信片2.5分,双明信片5分。民国34年以后,货币加速贬值,民国36年7月1日每重20公分信函,由巧资增至法币500元。平潭邮政局自民国9年成立至民国38年5月,国内函件资费经历23次调整。免费函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对现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寄递平信实行免费优待。
关键词: 邮政工具标准化 邮政机械化 邮政设备标准化

内容

国内函件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一月,国内外函件计重单位改用公分制。宣统二年(1910)七月规定,国内信函每重20公分收银元3分,新闻纸每重50公分收1分,书籍、印刷物每重100公分收2分,贸易契每重100公分收5分。
  民国6年(1917)4月起先后对新闻纸、书籍、印刷物邮资减半收费。民国14年11月开始增价,国内各局互寄的信函邮资每重20公分,由卜资银元4分,单明信片2分,双明信片4分。民国21年5月起邮资增价,县内投递信函由1分增为2分,各局互寄的信函由4分增为5分,单明信片2.5分,双明信片5分。
  抗日战争期间,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由〖件资费作了6次调整,民国29年(1940)10月1日信函每重20公分为法币8分,民国32年6月1日上涨为法币1元,民国34年10月1日上涨为20元。
  民国34年(1945)以后,货币加速贬值,民国36年7月1日每重20公分信函,由巧资增至法币500元。民国37年11月19日改为金圆券计费,每重20公分信函邮资为金圆券10分J但金圆券贬值更快,至民国38年4月8日(相距不到5个月),每封信函邮资由10分增至1500元此时,平潭邮政局以铜钱或大米折价作为邮资。4月27日,福建邮政管理局规定,国内平信每封初重20公分,收邮费银元4分。平潭邮政局自民国9年成立至民国38年5月,国内函件资费经历23次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7月1日起,信函每重20克或其零数,本埠为4分(按现行人民币折算),外埠为8分;明信片本埠为2分,外埠为4分;印刷物每重100克或其零数本埠1.2分,外埠2.4分;盲人读物每重500克或其零数本埠3分,外埠6分;航空每重10克,函件0.3元,挂号费每件0.12元,回执0.12元,存局候领费0.12元。此外,还有后来新开办业务的计费等,直至80年代末不变。1990年7月31日,调整国内邮政资费:平信本埠由0.04元提高到0.10元,外埠由0.08元提高到0.20元,函件挂号费由0.12元提高到0.3元,包裹和机要邮件提高150%.1996年12月1日起,国内平信不分本、外埠一律0.50元。挂号费由现行每件0.30元提高至1.00元。包裹按现行[包裹资例表]费率上调50%0 国内包件民国时期,中华邮政对国内普通包裹资费实行递进邮资制,按邮路远近分别订定,并根据邮路变动随时调整。民国24年(1935)试办小包业务,国内互寄小包每初重100公分邮资法币0.05元,寄边远地区为0.1元。民国27年4月起增为0.08元和0.15元。此后多次调整,民国36年规定:小包每公斤资费一律改按普通包裹资费3倍计收;图书小包按小包资费的20%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8年1月,国内普通包裹资费,改为一区一费制。平潭县邮电局属福州计费区。每公斤资费由区间运费,区内运费和税金等构成。快递小包和航空包裹按普通包裹资费加50%.1986年7月规定:商品包裹按民用普通包裹资费加收50%o1987年11月,开办大件包裹业务,其资费按商品包裹资例收费外,另加处理费1元。
  国际邮件资费民国11年(1922),国际信函初重20克收费约0.20元,11月起提高50%。民国21年,国际函件资费多次修改,变动幅度不大。抗日战争期间,作过5次较大调整,民国33年每重20克的国际平信,由5资增到2元。抗战胜利后,国际邮资暴涨,民国37年8月21日起,平信初重20克,邮资法币3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1月15日国际信函资费按邮电部邮政总局核订的全国统一的出口国际函件资费标准实行,嗣后随外汇牌价变动又作了几次调整,1988年5月1日,规范信函2()克及20克以下一般为1.2元,1990年2月1日调整为1.5'C01996年12月I日,调整邮政资费,对国际及港澳台邮政资费根据比价关系作相应调整。
  免费函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对现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寄递平信实行免费优待。1958年4月起,取消对现役军官免费寄信优待。1962年9月起,对现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士也实行免费寄递平信优待。“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9月,对收寄毛泽东著作一律作免费挂号邮件处理,1969年4月改按印刷品收费。同时停止对现役军人、现役武装警察免费寄递平信优待。198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兵役法》颁布,恢复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义务兵寄递平信、明信片的免费优待。
  免费函件中,还有各级邮电机构的公事邮件和各用户寄给邮电机构或其领导人,对邮电工作批评、建议的平信。
  1995年平常函件免费18.245万元,其中军邮17.4182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平潭县邮电志》

本书记述福建省平潭县邮电通信发展历史和现状,内容分大事记、海岛环境、机构、邮政、电信、邮政储蓄、机要通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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