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邮电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3658 |
颗粒名称: | 国内函件 |
分类号: | F614 |
页数: | 3 |
页码: | 91-93 |
摘要: | 民国9年11月平潭街邮局开办时,函件业务种类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纸、定期出版物、印刷物、贸易契、货样和瞽者文件等,主要业务是信函。收寄方式有平信、挂号、保价、快件等,其中以平信为主。民国32年,贸易契并入印刷物类,民国38年9月,国内函件种类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纸、印刷物、商务传单、瞽者文件和货样等。抗日战争期间,地方党政机关实行对邮件检查。平潭自民国27年起,由国民党平潭县党部指导员负责检查;抗战结束后,改由平潭县政府特别秘书(特务)检查邮件。邮寄布票不得超过10米,粮票不得超过30公斤。1969年4月,货样类改作信函或包裹交寄。1995年平a县邮电局出口函件达2129995件,其中给据函件66537件,为1950年的123.27倍。 |
关键词: | 邮政工具标准化 邮政机械化 邮政设备标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