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邮电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3657 |
颗粒名称: | 一、函件 |
分类号: | F614 |
页数: | 4 |
页码: | 91-94 |
摘要: | 收寄方式有平信、挂号、保价、快件等,其中以平信为主。民国32年,贸易契并入印刷物类,民国38年9月,国内函件种类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纸、印刷物、商务传单、瞽者文件和货样等。抗日战争期间,地方党政机关实行对邮件检查。平潭自民国27年起,由国民党平潭县党部指导员负责检查;抗战结束后,改由平潭县政府特别秘书(特务)检查邮件。邮寄布票不得超过10米,粮票不得超过30公斤。1969年4月,货样类改作信函或包裹交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恢复办理国际函件,平潭出口函件有平常信函和给据函件,但数量极少。随着国际关系发展,当年,平潭邮电局办理国际及港澳平常信函出口75815件,进口74505件,给据函件出口815件,进口3269件。 |
关键词: | 邮政工具标准化 邮政机械化 邮政设备标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