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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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65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邮件
分类号: F614
页数: 14
页码: 91-104
摘要: 收寄方式有平信、挂号、保价、快件等,其中以平信为主。抗日战争期间,地方党政机关实行对邮件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邮政总局统一规定,国内函件业务种类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稿件、新闻纸、印刷品、贸易契、商务传单、瞽者文件、货样和保价函件等业务。邮寄布票不得超过10米,粮票不得超过30公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恢复办理国际函件,平潭出口函件有平常信函和给据函件,但数量极少。
关键词: 邮政工具标准化 邮政机械化 邮政设备标准化

内容

一、函件国内函件民国9年(1920)11月平潭街邮局开办时,函件业务种类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纸、定期出版物、印刷物、贸易契、货样和瞽者文件等,主要业务是信函。收寄方式有平信、挂号、保价、快件等,其中以平信为主。民国32年,贸易契并入印刷物类,民国38年(1949)9月,国内函件种类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纸、印刷物、商务传单、瞽者文件和货样等。
  抗日战争期间,地方党政机关实行对邮件检查。平潭自民国27年(1938)起,由国民党平潭县党部指导员负责检查;抗战结束后,改由平潭县政府特别秘书(特务)检查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邮政总局统一规定,国内函件业务种类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稿件、新闻纸、印刷品、贸易契、商务传单、瞽者文件、货样和保价函件等业务。
  1951年,为方便群众,增办装钞保价函件业务(1961年8月停办)。同年,挂号函件分单挂号和双挂号(即附回执)。
  1958年1月,简化函件种类,印刷品、新闻稿件和定期出版物合并为印刷品;贸易契改名为事务文件;瞽者文件改名为盲人读物。
  1960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特种挂号信函可装寄粮票、布票、食油票、粮食转移证、户口迁移证(含准迁证)、共青团员组织关系等。邮寄布票不得超过10米,粮票不得超过30公斤。1967年4月,放宽邮寄粮票、布票限额,单位交寄粮票,放宽到75-500公斤。
  1969年4月,货样类改作信函或包裹交寄。
  1973年,事务文件改作刷品交寄。 1986年7月,印刷准寄范围只限于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印有统一书号、证号的书籍、报纸期刊和教材等。
  1987年4月,开办有声函件业务。用户把传递信息和盒式录音磁带装在邮局制作的专用信封交寄,不分本外埠,每50克或其零数(含信封及附垫重量)收邮资1元,需办航空或回执的,加纳航空或回执费。
  1988年5月1日,县局开办邮政快件业务,同年12月1日,各支局(所)也同时开办。
  1990年7月31日,撤销附寄回执和代收货价业务,调整收寄回件手续费。 1991年11月,开办商业信函、礼仪信函业务。
  1995年,平潭县邮电局办理的国内函件共有4类14种:包括平常函件、挂号函件、件特种挂号信函、保价信函、有声信函、邮政快件、特快专递、明信片、印刷品、商业信函、盲人读物、义务兵免费信什、存局候领邮件和礼仪信函等。
  1995年平a县邮电局出口函件达2129995件,其中给据函件66537件,为1950年的123.27倍。
  国际函件民国时期,平潭县邮政局只办理平常国际信函收寄业务。1941年12月因太平洋战争爆发,7日起寄住东南亚各国信函中断,至民国37年3月恢复,民国38年又停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恢复办理国际函件,平潭出口函件有平常信函和给据函件,但数量极少。至1985年以后,国际及港澳函件逐渐增多,当年平常函件出口7957件,进口9591件,给据函件出口215件,进口1047件。
  1995年办理国际函件业务种类有平常信函、挂号、双挂号信函、航空函件和国际邮筒、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和小包等。随着国际关系发展,当年,平潭邮电局办理国际及港澳平常信函出口75815件,进口74505件,给据函件出口815件,进口3269件。
  二、包件国内包件民国时期,平潭县邮政局办理普通包裹和保价包裹两种。民国24年(1935)4月,试办小包业务。民国31年,超过500克的书籍也按图书小包交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7月,为配合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图书一律改作印刷品交寄。同年9月,为便利人.民群众寄递急需药品等需要,增办快递小包业务,每件限重1公斤,按址投递,小包资费按普通包裹增加50%010月又增办代购货物业务。1953年6月停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工商企业邮寄商品包裹大量增加,1987年11月起又增办大件包裹和“用户专用袋”包裹业务,凡符合国内包裹准寄范围的物品,其重量、尺寸超过商品包裹规定,作为大件包裹交寄。
  包裹和快递小包(统称包件),都可以作航空、保价、代收货价、附寄回执和存局候领交寄;大件包裹只能增加附寄回执和存局候领交寄。
  1991年2月I日起,停止收寄“用户专用袋”包裹。
  1995年收寄各类包裹19480件,比1950年增长46倍C 国际包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潭邮局只办理交寄1公斤普通小包。包件只有进口,出口极少,1995年出口为零,进口291件。
  三、汇兑民国10年(1921),平潭街邮局列为乙类汇票局,办理普通汇票,按规定乙类志号开发汇票为银元100元。民国37年(1948)7月,由于金融传动变化大,开发汇票仍以普通汇票为限。8月国民政府币制改革,改用金圆券,普通汇票限额为金圆券5元。由于金圆券不断贬值,民国38年2月10日至5月11日,汇兑功能前后改订5次,当年5月21日,停止开发金圆券汇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1949年11月,恢复开发定额汇兑,普通汇兑仍沿用民国时期汇兑印纸。1950年取消汇兑印纸,1953年改用新制。普通汇票.在汇票上核对据的骑逢处填写汇款金额,汇票按汇款金额剪格;公事汇票不剪格,只在剪格处沿万位中间直线剪开。汇票仍装在挂号信内寄出。1959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普通汇票,实行新的汇兑制度,汇兑种类分为普通汇兑和电报汇兑两种。汇款人只填写汇款通知单连同汇款和汇费交收汇人员。汇款通知单与汇款联单由收汇局经汇兑检查员审核后寄兑付局,收款人只持汇款通知单到指定邮局取款。航空汇票除照收汇费及手续费外,加收航空费,用同额邮票粘贴于汇款通知单背面,并以日戳盖销。1962年4月,根据中央邮电部规定汇款人与收款人为个人名义的汇款,一律由邮局承办,每笔最高限额300元,一概收取现金,不收票据。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商品流通加快,金融市场活跃,1980年9月,恢复办理代收货价邮件业务。1981年6月,为适应工商大额汇款的需要,汇款最高限额改为5000元。1988年5月1日,开办快件汇款业务,快件汇款加贴“邮政快件汇款”戳记。
  汇兑业务量,50年代初期,外寄款项较少,1950年出口汇票为507张。随后业务扩大,汇兑逐年增多,但也有起落。1955年出口汇票为17541张,1960年受自然灾害影响,汇票下降为14607张,1965年上升为31436张,1967年、1968年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汇款业务大幅度下降,1967年为23231张,1968年为18505张,与1965年相比,分别下降26%和41%.1972年,干部职工调整工资,出口汇票增至20092张。8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汇票进出量稳步上升,但进口比出口多,1983年,出口汇票23343张,进口为35957张。1985年,出口为28064张,进口为37645张。90年代后,汇兑业务量增加较快,1993年出口汇票为29139张,进口为48250张,1994年出口为37363张,进口为51142张。1995年出口38797张,进口53896张,1995年出口汇票比1950年增加75.5倍。
  四、资费国内函件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一月,国内外函件计重单位改用公分制。宣统二年(1910)七月规定,国内信函每重20公分收银元3分,新闻纸每重50公分收1分,书籍、印刷物每重100公分收2分,贸易契每重100公分收5分。
  民国6年(1917)4月起先后对新闻纸、书籍、印刷物邮资减半收费。民国14年11月开始增价,国内各局互寄的信函邮资每重20公分,由卜资银元4分,单明信片2分,双明信片4分。民国21年5月起邮资增价,县内投递信函由1分增为2分,各局互寄的信函由4分增为5分,单明信片2.5分,双明信片5分。
  抗日战争期间,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由〖件资费作了6次调整,民国29年(1940)10月1日信函每重20公分为法币8分,民国32年6月1日上涨为法币1元,民国34年10月1日上涨为20元。
  民国34年(1945)以后,货币加速贬值,民国36年7月1日每重20公分信函,由巧资增至法币500元。民国37年11月19日改为金圆券计费,每重20公分信函邮资为金圆券10分J但金圆券贬值更快,至民国38年4月8日(相距不到5个月),每封信函邮资由10分增至1500元此时,平潭邮政局以铜钱或大米折价作为邮资。4月27日,福建邮政管理局规定,国内平信每封初重20公分,收邮费银元4分。平潭邮政局自民国9年成立至民国38年5月,国内函件资费经历23次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7月1日起,信函每重20克或其零数,本埠为4分(按现行人民币折算),外埠为8分;明信片本埠为2分,外埠为4分;印刷物每重100克或其零数本埠1.2分,外埠2.4分;盲人读物每重500克或其零数本埠3分,外埠6分;航空每重10克,函件0.3元,挂号费每件0.12元,回执0.12元,存局候领费0.12元。此外,还有后来新开办业务的计费等,直至80年代末不变。1990年7月31日,调整国内邮政资费:平信本埠由0.04元提高到0.10元,外埠由0.08元提高到0.20元,函件挂号费由0.12元提高到0.3元,包裹和机要邮件提高150%.1996年12月1日起,国内平信不分本、外埠一律0.50元。挂号费由现行每件0.30元提高至1.00元。包裹按现行[包裹资例表]费率上调50%0 国内包件民国时期,中华邮政对国内普通包裹资费实行递进邮资制,按邮路远近分别订定,并根据邮路变动随时调整。民国24年(1935)试办小包业务,国内互寄小包每初重100公分邮资法币0.05元,寄边远地区为0.1元。民国27年4月起增为0.08元和0.15元。此后多次调整,民国36年规定:小包每公斤资费一律改按普通包裹资费3倍计收;图书小包按小包资费的20%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8年1月,国内普通包裹资费,改为一区一费制。平潭县邮电局属福州计费区。每公斤资费由区间运费,区内运费和税金等构成。快递小包和航空包裹按普通包裹资费加50%.1986年7月规定:商品包裹按民用普通包裹资费加收50%o1987年11月,开办大件包裹业务,其资费按商品包裹资例收费外,另加处理费1元。
  国际邮件资费民国11年(1922),国际信函初重20克收费约0.20元,11月起提高50%。民国21年,国际函件资费多次修改,变动幅度不大。抗日战争期间,作过5次较大调整,民国33年每重20克的国际平信,由5资增到2元。抗战胜利后,国际邮资暴涨,民国37年8月21日起,平信初重20克,邮资法币3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1月15日国际信函资费按邮电部邮政总局核订的全国统一的出口国际函件资费标准实行,嗣后随外汇牌价变动又作了几次调整,1988年5月1日,规范信函2()克及20克以下一般为1.2元,1990年2月1日调整为1.5'C01996年12月I日,调整邮政资费,对国际及港澳台邮政资费根据比价关系作相应调整。
  免费函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对现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寄递平信实行免费优待。1958年4月起,取消对现役军官免费寄信优待。1962年9月起,对现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士也实行免费寄递平信优待。“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9月,对收寄毛泽东著作一律作免费挂号邮件处理,1969年4月改按印刷品收费。同时停止对现役军人、现役武装警察免费寄递平信优待。198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兵役法》颁布,恢复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义务兵寄递平信、明信片的免费优待。
  免费函件中,还有各级邮电机构的公事邮件和各用户寄给邮电机构或其领导人,对邮电工作批评、建议的平信。
  1995年平常函件免费18.245万元,其中军邮17.4182万元。
  五、特快专递特决专递业务是当今世界上实物传递速度最快的一项邮政业务。以专人、专车、快收、快发、快运、快递方式,将实物信息投送到收件人手中。1995年特快专递国内可通达1528个城市,国际可通达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各国邮政、海关、航空公司均享有优先处理的特权。
  平潭于1993年1月1日开办国际、国内特快专递业务。进、出口特快邮件时限暂定为: 出口,对交由自办汽车邮路发运的邮件,在离开车前30分钟,赶清发尽; 进口,8时~20时之间到站的邮件,在150分钟内投交用户;r 转口,对进口转往直投区以外区乡支局的邮件,在60分钟内处理完毕,交发最近运邮投递班次。
  同年7月1日起平潭增开平潭至福清小山东邮路1条,16时30分与福清增开至小山东特快车交接。17时,福清特快专车返程,19时30分在宏路与福州至厦门的夜班车交接。这样平潭的特快专递邮件于第二天可在福厦路沿线邮局投递。
  平潭县邮电局年特快专递业务量 1993--1995年单位:件六、邮件分拣封发民国时期,平潭县邮政局封发出口邮件每日在平潭至海口客船开船前封发完毕,发至县城码头海关交客船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基本沿用旧法,当时发往漳州、龙岩地区信件,由平潭发至泉州转。1954年7月,实行福建邮电管理局制订的省内邮件计划封发办法:凡寄往同一地方的平信和日报经常在20件及以上的、挂号4件以上的,建立直封口,使邮件传递速度加快半天或一天。平潭发往福州经海口转运,发往泉州由高山转运。平潭每日封发1次,上午9时封发完毕。1957年10月29日起福州封发至平潭路向: 发运路线:福州一高山一委办车、船一平潭直封口:平潭经转投递地点:北厝、西海、观音澳、流水、裕藩、官井、苏澳、伯塘、井盂兜、东昆、东庠、屿头\ 1958年,根据邮电部修订的《国内平挂函件分拣分发办法》实行“平十挂三”(平信10封,挂号信3封)的直封标准,8月起,分拣邮件做到头顺、面平、放齐,加捆后下袋。1990年,推行邮政编码后,既为信函分拣机械化、自动化做准备,也为手工分拣提供方便,减轻劳动强度,提高了分拣质量。
  七油卜政编码 1980年7月1日,县邮电局根据省市邮电局部署,推行邮政编码,全县划分为15个投递区,并在城乡投递区设本区编码牌,平潭县城邮政编码为350400,各投递区编码见附表。由于编号初行时宣传不够深入,群众感觉不方便,随后便和全国各地一样停顿下来。1987年1月1日《邮政法》公布后开始实施寄递邮件邮政编码制度,同时推行标准信封。平潭于1990年初全面推行寄递邮政编码制度,规定信函不书写邮政编码和不使用标准信封的不予收寄,并实行信函人工看码分拣。

知识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平潭县邮电志》

本书记述福建省平潭县邮电通信发展历史和现状,内容分大事记、海岛环境、机构、邮政、电信、邮政储蓄、机要通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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