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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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395
颗粒名称: 平潭县交通局
分类号: D630
页数: 4
页码: 262-263
摘要: 民国时期,没有专设交通机构,交通业务由第一科(民政)兼管。1943-1949年由建设科兼管。
关键词: 交通志 平潭县 行政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没有专设交通机构,交通业务由第一科(民政)兼管。1943-1949年由建设科兼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49年10月~1952年3月,县交通运输业务先后由县人民政府秘书室和县建设科代管。
  1952年4月1日,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兼管交通运输业务。
  1956年3月,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交通运输业发展,正式成立县交通局。翁绳琛任副局长主持工作,配备干部4人,局址设在县人民政府大院内。交通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交通的职能部门,初建时,主要任务是:重点修建国防公路,对个体运输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对陆海交通的管理。
  1958年4月1日,县交通局与工业科、手工业管理科合并为工交局。同年10月18日分别成立工业局和交通运输局。
  1962年5月,恢复交通局。1963年7月9日,改称平潭县人民委员会交通科,迁入县犬民委员会大楼办公。
  “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军事管制。1968-1971年先后改称为平潭县交通运输指挥部和平潭县交通运输管理站。
  1972年10月7日,恢复平潭县交通局,建址于原天主堂。1986年6月在县城关溪南庄建新局址,1987年落成.迁入办公。
  1995年,县交通局设办公室、工程股、财务股、安全办公室,行政人员15人。

知识出处

平潭县交通志

《平潭县交通志》

本志书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重点,立足当代,实事求是地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平潭县交通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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