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航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386
颗粒名称: 第四节、航政管理
分类号: D631.5
页数: 10
页码: 252-261
摘要: 平潭航政管理的专职机构是福州港务局分设在竹屿口的平潭港务站。县交通局协同管理。
关键词: 交通志 平潭县 交通管理

内容

平潭航政管理的专职机构是福州港务局分设在竹屿口的平潭港务站。县交通局协同管理。
  1954年4月成立平潭港务站,1962年迁址竹屿口港,并螬设苏澳、火烧港两个作业组。其职责是:管理港口、码头、仓库作业;沿海船舶登记和签证;组织海难救助、打捞清理;及时协助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以及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等。
  1987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州市航务管理处意见,成立平潭县港航管理站,管理平潭地方小码头、港口、民用交通船、非渔业船等。

知识出处

平潭县交通志

《平潭县交通志》

本志书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重点,立足当代,实事求是地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平潭县交通实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