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外航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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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188
颗粒名称: 三、省外航线
分类号: U697.3
页数: 2
页码: 143-144
摘要: 宋代平潭船只已与浙江、广东来往,明代达浙、粤、台三省,清顺治十八年(1661)和康熙五十年(1717)两次“海禁”,船只出航受到极大限制。清雍正五年(1727)海禁解除,省外航线开始复苏,到咸丰年间(1851--1861),平潭已成为全省5个对台贸易港口之一。航线北至浙江的舟山、宁波、温州;东至台湾的基隆、淡水、鹿港、台南;南至广东的汕头等地。
关键词: 交通志 平潭县 航线

内容

宋代平潭船只已与浙江、广东来往,明代达浙、粤、台三省,清顺治十八年(1661)和康熙五十年(1717)两次“海禁”,船只出航受到极大限制。清雍正五年(1727)海禁解除,省外航线开始复苏,到咸丰年间(1851--1861),平潭已成为全省5个对台贸易港口之一。航线北至浙江的舟山、宁波、温州;东至台湾的基隆、淡水、鹿港、台南;南至广东的汕头等地。
  民国时期(1937年抗日战争前),平潭船舶已北至青岛、天津,南达香港、广州,东抵台湾。观音澳港濒临台湾海峡,成为船舶停靠点和物资集散地。八年抗战(1937-1945)日本侵略军封锁海上运输线,船只多遭劫虏,对外航线被迫中断。日本投降后(1945-1949),平潭对外航线主要为台湾省的基隆、淡水和浙江省的温州,沈家门以及广东省的汕头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平潭对外航线常受海上股匪和国民党军的袭扰,致航线时续时停。50年代后期,随着人民海军力量逐步壮大,组织海上护航,使南北航线不断扩展。县海运公司和乡镇运输队先后开辟青岛、连云港、上海、南通、武汉、广州、深圳、香港、海南岛等航线。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个体、联合体海上运输企业相继兴起,与外省交往的船只不断增多,但由于平潭县海上运输企业的船只吨位小,只能航行长江下游,上海、浙江和广东各港口。1994年平潭县海运公司经交通部水运管理司批准,可航行国内沿海港口。
  省外航线航程(见下表)

知识出处

平潭县交通志

《平潭县交通志》

本志书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重点,立足当代,实事求是地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平潭县交通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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