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2917 |
颗粒名称: | 95.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
分类号: | C816 |
页数: | 1 |
页码: | 376 |
摘要: | [指标概念]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总收入的比重即为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是指生产活动形成的收入在参与生产活动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及政府之间的分配。政府因对生产活动或生产要素征税而获得生产税或因对生产进行补贴而支付生产补贴。个体劳动者通过生产经营获得的纯收入全部视为劳动者报酬,包括个人所得的劳动报酬和经营获得的利润。政府、企业和居民三者收入不同幅度的增长,必然引发各主体间初次分配结构的变化。居民所得占比是否偏低已成为近年研究三者收入失衡问题的焦点,居民所得的主体部份来自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改善收人分配结构的有效途径。 |
关键词: | 统计资料 资料管理 统计数据 |
本年鉴分为三大部分,即特载、统计资料、附录。其中:统计资料部分包括十三项内容,即: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餐饮业、物价、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计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