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2905 |
颗粒名称: | 84.城镇登记失业率 |
分类号: | C816 |
页数: | 1 |
页码: | 372 |
摘要: | [指标概念]城镇登记失业率指在报告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城镇从业人数与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城镇登记失业率是城镇居民的登记失业率,不包括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率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失业登记记录情况计算取得,为季度数据,由劳动保障部门在季度后对外发布。城镇登记失业率既是一个对失业率控制的指标,也是反映劳动力利用程度的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是国家和地方研究制定劳动就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近几年,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在3.7%至3.93%之间,均低于4.5%的控制目标,全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
关键词: | 统计资料 资料管理 统计数据 |
本年鉴分为三大部分,即特载、统计资料、附录。其中:统计资料部分包括十三项内容,即: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餐饮业、物价、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计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