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2904 |
颗粒名称: | 83.从业人员 |
分类号: | C816 |
页数: | 2 |
页码: | 371-372 |
摘要: | [指标概念]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主要包括城镇各类单位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私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乡村从业人员。判断是否为从业人员的主要标志是其所从事的劳动是否为社会劳动。如果从事的仅是简单的家务劳动,不能统计为从业人员。另外,在一个单位里,从业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从业人员按其范围可分为全社会从业人员、城镇从业人员、农村从业人员。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就业总量迅速扩大,就业结构明显优化。全社会从业人数由1978年的924.41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2181.33万人,增加1256.92万人,年均增加39.28万人。 |
关键词: | 统计资料 资料管理 统计数据 |
本年鉴分为三大部分,即特载、统计资料、附录。其中:统计资料部分包括十三项内容,即: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餐饮业、物价、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计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