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2899 |
颗粒名称: | 76.常住人口、户籍人口 |
分类号: | C816 |
页数: | 2 |
页码: | 369-370 |
摘要: | [指标概念]在我国,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都是反映人口总数的统计指标。它等于户籍人口减去流出本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加上流入本地半年以上外来流动人口。在本地居住,但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户口待定人口,也包括在常住人口中。户籍人口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在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公报和《统计年鉴》上公布。在公安部门、统计部门在《统计年鉴》上公布。此外,如有特殊需要,也进行一次性调查,了解特定人口的情况。 |
关键词: | 统计资料 资料管理 统计数据 |
本年鉴分为三大部分,即特载、统计资料、附录。其中:统计资料部分包括十三项内容,即: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餐饮业、物价、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计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