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口与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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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2898
颗粒名称: (十三)人口与就业
分类号: C816
页数: 5
页码: 369-373
摘要: 常住人口、户籍人口 [指标概念]在我国,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都是反映人口总数的统计指标。它等于户籍人口减去流出本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加上流入本地半年以上外来流动人口。在本地居住,但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户口待定人口,也包括在常住人口中。户籍人口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户籍人口是安排人民生活、进行社会管理的基础。在公安部门、统计部门在《统计年鉴》上公布。人口自然增长率是反映人口发展速度和制定人口计划的重要指标,也是计划生育统计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它表明人口自然增长的程度和趋势。
关键词: 统计资料 资料管理 统计数据

内容

76.常住人口、户籍人口 [指标概念]在我国,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都是反映人口总数的统计指标。常住人口指实际居住在某地区满一定时间(通常为半年以上)的人口总数。它等于户籍人口减去流出本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加上流入本地半年以上外来流动人口。在本地居住,但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户口待定人口,也包括在常住人口中。户籍人口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
  常住人口=现有常住人口+暂时外出人口。包括: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
  户籍人口不管其是否外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则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户籍人口包括有常住户口和未落常住户口的人,以及被注销户口的在押犯、劳改、劳教人员。这里未落常住户口的人,理论上包括持出生、迁移、复员转业、劳改释放、解除劳教等证件未落常住户口的人和城乡均无户口的人以及户口情况不明且定居一年以上的流入人口,而在实际操作中这部分人无法被统计全。
  [指标解读]常住人口是制定社会经济规划、评估国民经济生产能力、评价居民生活水平等的基础性数据。如:地区生产总值(GDP)、财政支出、城市建设、住宅建设、公共设施的配置、教育投资、医疗投资和公共事业投资等都需要根据常住人口的规模大小进行评价和规划。在进行分析比较时,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指标更能贴切地反映实际情况,也便于进行国际或地区间的比较。户籍人口是安排人民生活、进行社会管理的基础。如中小学就近入学安排、动拆迁安排、失业救济金的发放、选举人民代表、征兵等,都需要以户籍人口为依据。常住人口数据是依据国家10年一次人口普查和5年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及其他年份1%0人口抽样调查的资料推算取得。在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公报和《统计年鉴》上公布。户籍人口数据一般是通过公安部门的经常性统计月报或年报取得的。在公安部门、统计部门在《统计年鉴》上公布。
  所谓人口问题,是指由于人口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人口数量增长、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年龄、性别结构、人口的城乡结构和地区分布结构)等问题,以及人口增长过快或人口停止增长乃至负增长而对环境和社会、经济所产生的影响。人口指标对判断经济形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个国家的生产率和生活水平部分地由人口增长决定。在劳动生产率既定的情况下,人口是劳动力的关键决定因素。人口多的国家(比如美国、日本、德国等)生产的国内生产总值往往大于人口少的国家,但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生活水平或富裕程度,人均国民总收入更重要。因为人均国民总收入可以反映一个普通人可能得到的货物和服务数量。
  专栏11 人口统计我国的人口统计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人口普查,是在特定时点内对所有人口进行全面的调查,一般每十年进行一次。1949年以来,我国已进行了六次人口普查,取得了大量丰富的人口资料。二是人口抽样调查。在不进行人口普查的年份,一般以I%或1%0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当年的人口数据(1%每5年一次,1%0每年一次),并把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三是户籍登记制度。由公安部门负责统计,主要指依法到公安部门登记的拥有户籍的人口数。此外,如有特殊需要,也进行一次性调查,了解特定人口的情况。如一些城市进行的外来人口调查等。
  79.流动人口 [指标概念]流动人口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根据历次人口普查(调查)的特点,调查项目以“户口登记状况”为界定流动人口的标识。流动人口是指改变了经常性居住地而未改变户口登记地的人。由于历年人口普查(调查)的调查项目略有不同,依据各次普查(调查)得到的流动人口在口径上有一定差异,具体如下:在“三普”中,流动人口指“常住本地一年以上,户口在外地”以及“人住本地不满一年,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两款人;在1987年1%抽样调查中,流动人口指户口登记状况为“户口在外地”的人;在“四普”中,流动人口指“常住本县、市一年以上,户口在外县、市”及“人住本县、市不满一年,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两款人;在“五普”和“六普”中,流动人口指“居住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以及“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两款人,并剔除其中的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根据2005年I%抽样调查项目,流动人口是指“调查时点居住地”在本调查小区,但“户口登记地情况”为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口,同时剔除了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在“五普”、“六普”和2005年1%抽样调查数据中所剔除的市辖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在同一城市的市区范围内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相分离的人口。
  [指标解读]流动人口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这是反映人口迁移的指标,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目前我国更多的人口从内陆西部往东部发达地区迁移、流动。人口的迁移既促进了人口流入地区的经济发展,满足了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提高了人口流出地区的收入水平,改善了人口流出地区的发展条件。流动人口统计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对于党和国家制定人口、教育、就业等政策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经济的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流动人口数据依据国家10年一次人口普查和5年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及其他年份1%o人口抽样调查的资料推算取得。数据在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年份,以调查公报形式发布。
  近年来,我省人口迁移规模明显增加。从省际人口流动看:2010年末具有外省户籍的迁入人口达431万人,比2000年增加217万人,增长101.08%。由此可以看出,福建作为东南沿海较发达的省份之一,人口更多地往我省迁移流动,这种趋势与我省经济发展格局是协调一致的。从省内流动人口看,人口向沿海地区集聚。2010年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这五个沿海地区集中了全省7成以上的人口。其中,厦门市常住人口比2009年末超出100万人;而泉州、福州人口总量已分别占全省的22%和19%。三明、南平、龙岩、宁德这四个山区欠发达地区的人口总量仅占全省人口的三成。其中,南平、龙岩、宁德普查常住人口均比2009年末减少超过20万人。从省内城乡分布看,人口主要流向城镇。2010年城镇地区集中了全省57%的人口。
  80.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标概念]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其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反映人口再生产的强度。其中,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平均每千人所出生的人数的比率,一般用千分率表示。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平均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人口自然增长率是反映人口发展速度和制定人口计划的重要指标,也是计划生育统计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它表明人口自然增长的程度和趋势。计算公式为: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内出生人数一年内死亡人数)/年平均人口数]x1000%0:人口出生率一人口死亡率。当全年出生人数超过死亡人数时,人口自然增长率为正值,当全年死亡人数超过出生人数时,则为负值。因此,人口自然增长水平取决于出生率和死亡率两者之间的相对水平,它是反映人口再生产活动的综合性指标。
  [指标解读]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变动反映了人口转变的过程,作用很大,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意义,并且与其他社会、经济问题紧密相连,一般情况下,人口需要保持一定的增长,但如果超过了资源的承受能力,就会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并根据本国人口增长情况采取相应的人口政策措施。不同的国家,因本国人口发展的情况不同,采取了不同的人口政策。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在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
  适度的人口增长是实现社会稳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必备条件,反之则会带来许多问题。人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人口增长速度过高会同时带来一系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资源、能源等问题,不仅会出现粮食问题、住房问题、交通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医疗问题,还会造成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森林、草原、耕地等各类土地资源以及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数量的减少(特别是人均拥有量锐减)等一系列问题。但是,人口停止增长及至出出负增长,则会造成老年人口比重过高,而少年儿童比重过低,这就会使总人口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减少,继而引发老龄化、劳动力不足等问题。该数据依据国家10年一次人口普查和5年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及其他年份1%o人口抽样调查的资料推算取得。人口普查、l%人口抽样调查年份,在调查工作完成后发布调查公报,其他年份在《统计年鉴》上公布。
  20世纪70年代初我国开始在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人口迅猛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1974年全省人口出生率首次降至30%0以下,随后出生率继续逐年下降,1978年人口出生率25.4%o、死亡率6.3%o、自然增长率为19.0%o,人口再生产处于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的传统类型。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深入地开展,1991年人口出生率降至20.0%0、自然增长率降至13.8%0,到“九五”时期,人口出生率持续稳定在14.0%0以下,人口再生产形态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转型。2001-2010年,我省保持着12%0左右的人口出生率,6%0左右的人口死亡率,6%0左右的人口自然增长率。
  81.人才资本贡献率 [指标概念]人才资本贡献率是指人才资本作为经济运行中的核心投入要素,通过其自身形成的递增收益和产生的外部溢出效应,对经济增长所作出的贡献份额。
  [指标解读]人才资本就是体现在人才本身和社会经济效益上,以人才的数量、质量和知识水平、创新能力特别是创造性劳动成果及对人类较大贡献所表现出来的价值。人才资本蕴涵于人力资本之中,是在人力资本投资积累并达到一定程度(临界值)时,在其显性资本基础上不再依赖教育投资,而通过自学自研不断形成并逐步增值得隐形资本,相当于国外的“专业化的人力资本”,目前一般将接受了中等职业教育以上的劳动者视为“专业化人力资本”。在我国,通过人力资本投资积累并达到的临界值,一般界定从中职(高中)开始。在从中职(高中)阶段,受教育者开始进行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并逐步形成自学自研能力。即高中(中专)及以上算人才。
  人才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测算,是与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测算同时进行的。步骤如下:首先,采用受教育年限法来测度人力资本存量。在测算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时,普遍采用对形成人的知识、技术及工作能力有直接作用的教育投入的结果·——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总数来代表人力资本进行计算。其次,将人力资本分解为基础人力资本和专业人力资本(即人才资本)两个部分,运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人力资本分类模型,就可以测算、分离出人才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82.城镇化率 [指标概念]城镇化率(城镇化水平)通常用居住在我国境内城市人口和城镇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用于反映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程度。
  城镇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城镇化水平的计算方法也是随着经济发展在不断调整。2000年以前一般是采用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划分标准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来进行计算的。2008年以后城镇、乡村的划分标准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来进行计算的。2000年以后计算和使用城镇化水平这一指标时,首先注意城镇和农村的区域划分问题,其次还采用了常住人口来计算。
  目前,能够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城乡人口变化状况的资料来源,主要是历次全国性的大型人口普查。2001-2009年人口城镇化率的统计方法,是以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得到的城镇化率为基础,以每年的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进行推算取得。
  [指标解读]2010年我省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7.1%,高于全国49.7%的平均水平7.4个百分点。比2000年上升了15.52个百分点。10年间,城镇人口比重大幅度上升,一方面是因为随着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城镇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加,省内越来越多的人口由农村转到城镇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是因为大量的外来人口是主要是集中城镇地区。此外,这几年城乡划分标准作了调整,统计口径的变化也会对城镇化水平有所影响。人口城镇化水平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强的正相关,福建人口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是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充分体现,是统筹城乡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
  83.从业人员 [指标概念]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主要包括城镇各类单位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私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乡村从业人员。
  判断是否为从业人员的主要标志是其所从事的劳动是否为社会劳动。如果从事的仅是简单的家务劳动,不能统计为从业人员。另外,在一个单位里,从业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从业人员按其范围可分为全社会从业人员、城镇从业人员、农村从业人员。城镇从业人员除城镇各类单位从业人员外,还包括城镇个体从业人员、社区公益岗位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灵活就业形式就业人员。
  [指标解读]从业人员是社会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全社会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是计算劳动生产率、研究收入分配关系、制定就业等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就业总量迅速扩大,就业结构明显优化。全社会从业人数由1978年的924.41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2181.33万人,增加1256.92万人,年均增加39.28万人。全省劳动力不断从第一产业中剥离出来,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移,从业人员在三次产业间的分布逐步趋向合理,基本实现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结构的协调并进。2010年全省三次产业从业人员依次为636.54万人、815.88万人、728.90万人,第一产业占比重29.2%,比1978年下降了45.9个百分点,第二、第三产业占比重分别为37.4%和33.4%,比1978年分别上升了24个和21.9个百分点。
  84.城镇登记失业率 [指标概念]城镇登记失业率指在报告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城镇从业人数与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城镇登记失业率是城镇居民的登记失业率,不包括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其计算公式为: 城镇登记失业率=〔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于(期末城镇从业人员数+期末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数)]x100%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是指具有城镇户口,在法定的劳动年龄段(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已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率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失业登记记录情况计算取得,为季度数据,由劳动保障部门在季度后对外发布。
  [指标解读]我国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建立登记失业制度,当时称为“待业登记”,城镇无业者首先到政府劳动部门登记,处于等待期的劳动者即登记为“待业”,1994年以后,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政府不再统一分配和安置,企业和劳动者开始进行双向选择,“待业登记”更名为“失业登记”,“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概念也由此开始。
  城镇登记失业率既是一个对失业率控制的指标,也是反映劳动力利用程度的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是国家和地方研究制定劳动就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城镇登记失业率在3%以下,就会出现求大于供的局面,不利于劳动力素质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在3%至5%之间,劳动力市场形成适度竞争,经济增长与充分就业相互促进,达到良好循环目标;6%至10%之间是一道“黄线”,将带来不充分就业,失业人数剧增,在造成劳动力资源浪费的同时,导致宏观经济低效率运行。近几年,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在3.7%至3.93%之间,均低于4.5%的控制目标,全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85.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指标概念]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于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人员数减去自然减员人数。城镇累计新就业人员是指城镇各类单位、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性岗位累计新就业的人数,以及通过各种灵活就业形式新就业的人数总和;自然减员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人员和因伤亡减员的人数。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不同于城镇净增就业人数。城镇新就业人数突出的是城镇新增就业岗位,而城镇净增就业人数既反映新增岗位,也反映消失的就业岗位,尽管两者有差异,但两者变化方向是一致的。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季度和年度统计,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统计并在季后(或年后)对外发布。
  [指标解读]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检查各地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指标。“十一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年完成计划目标,5年累计新增就业人数331.23万人,比“十五”时期多85.73万人,增长34.9% 86.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指标概念]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指报告期末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不能正常缴费、已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继续缴费的下岗职工人数以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指标解读]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年报)由县一级社保局(中心)填报,汇总而成。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主体是城镇企业职工,2010年,福建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635.27万人,其中:城镇企业职工466.88万人,占73.4%,机关事业职工54.93万人,占8.6%,离退休人数113.46万人,占17.9%作为保障民生的约束性指标之一,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至2015年,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要达到760万人,年均增长3.8%,,这体现了福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政策思路。
  87.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指标概念]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是指报告期末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占应参加医疗保险人数的比重。其中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包括参加保险的职工人数、退休人员人数、城镇居民等。
  [指标解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福建已基本形成由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基本医保、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构成的‘三纵三横’多层次、多形式的医疗保障体系,惠及全省城乡各阶层群众,标志福建提前进人全民医保新时代。2010年,全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1226.25万人,在国内率先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设区市统筹,率先实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率先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实现医保卡“全省漫游”,免去百姓异地就医繁琐又周折的报销手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自愿性的公立医疗保险,其参保率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项制度是否能为参保者带来实惠。近几年,福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左右,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列为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约束性指标,体现了福建这项惠民政策深人民心。
  8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指标概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是指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占政策规定应参加入数的比重。计算公式: [指标解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相对20世纪80年代以前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模式而言,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
  近几年,福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左右,2011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乡、县、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90%,75%和50%左右,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扩大到全省所有的县(市、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解决农村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举措。当前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工作一是巩固和提高参合率,二是要进一步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
  89.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指标概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是指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占应参保对象的百分比。其中新农保参保对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指标解读]新农保制度创新,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二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全额补贴,这体现了新老农保的主要区别。“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是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
  新农保强调以政策的优惠吸引农村适龄居民自愿参保。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农村居民因就业和居住等情况变化,在不同阶段参加了多种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将制定有关衔接政策,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
  按照《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26号)要求,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0年正式启动,当年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为475.81万人。作为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预期性指标,到2015年,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达到85%。

知识出处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本年鉴分为三大部分,即特载、统计资料、附录。其中:统计资料部分包括十三项内容,即: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餐饮业、物价、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计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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