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2873 |
颗粒名称: | 53.商品房销售面积 |
分类号: | C816 |
页数: | 1 |
页码: | 357 |
摘要: | [指标概念]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具体包括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目前,全省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数据由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超级汇总生成,按月公布。[指标解读]商品房销售面积是反映房地产市场销售总量、规模和结构的重要指标,该指标的波动变化情况直接反映房地产市场的销售冷热情况,若该指标增幅很高,反映报告期房地产市场销售火爆,而增幅不大或出现下降,则反映报告期房地产市场销售降温或销售冷清。期房销售面积竣工后不再结转为现房销售面积,即期房如果已计算过销售面积,则其竣工后不能再作为现房计算销售面积,否则会出现一套商品房计算两次销售面积,重复计算了。 |
关键词: | 统计资料 资料管理 统计数据 |
本年鉴分为三大部分,即特载、统计资料、附录。其中:统计资料部分包括十三项内容,即: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餐饮业、物价、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计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