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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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2869
颗粒名称: 4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分类号: C816
页数: 2
页码: 355-356
摘要: [指标概念]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也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和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该指标季度、年度公布使用,月度仅公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十一五”期间投资总量迅速扩大趋势尤为明显,投资额从2006年的3115.08亿元增加至2010年的8273.42亿元,翻了一翻多,五年累计完成投资27373.96亿元,是“十五”时期的投资总量的3.4倍。1980年至2010年,福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2.5%,高于同时期生产总值18.5%的年均增长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对福建经济的增长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其贡献率更是明显提高。四是投资增幅波动性较大。
关键词: 统计资料 资料管理 统计数据

内容

[指标概念]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也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和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内容包括:城镇和非农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及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城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1)城镇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农村区域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3000万元及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农村区域县级以上园区内所有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非农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农村区域县级以上园区外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3(x”万元以下的非农户投资项目。
  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内,在农村区域由农村居民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购置农业生产用机械设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投资。
  从投资活动的构成形态分类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又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是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和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是指建设单位或企业、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其他费用是指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几项内容以外的费用。如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等。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基础数据的收集工作由各级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共同进行完成。其中,统计局负责城乡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基础数据的收集,调查队负责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基础数据的收集。该指标季度、年度公布使用,月度仅公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由于在目前“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包含了许多跨越城乡地域的基础设施项目,很难界定城乡属性,单独放在城镇或农村都不妥,按比例分割也难以操作,为更准确反映投资的情况,明年开始月度公布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将改为“固定资产投资”,即包含原来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村的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以便更全面地反映月度投资的实际变化。
  [指标解读]准确理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投资是指用于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按照固定资产的概念,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因而并不是所有的投入都作为固定资产投资。在项目统计中单纯装修投资、大修理性质的支出、单纯的旧房屋和旧设备购置支出、城镇居民购买汽车支出等均不能列人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因而并不是所有投入都作为投资统计。如目前城市建设中有许多公司、卖场对建筑物进行大规模的改造、装饰等就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
  (2)达到一定的统计标准方可计人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是以项目为统计对象的,而且从2011年定期报表开始,投资统计的项目起点标准由原来的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调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因而目前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这一指标中并不包括50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不允许跨年度统计,即报告期以前发生,但未纳入当时统计的投资不能计人当期的固定资产投资,但可以计入“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中。另外根据统计制度及相关规范化要求,列入固定资产投资额中的土地购置费、项目开发的前期费用等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填报,因而会出现当期的一些项目投入并不能在当期的投资额中体现的情况。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用支出法计算的GDP中的“资本形成总额”是不一样的,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固定资产投资额是计算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基础资料来源,但计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固定资产投资还必须做一些必要的处理,如要扣除土地购置费、旧建筑购置费、旧设备购置费等,因其未形成新的固定资产。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反映固定资产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的综合性指标,不仅是观察进度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投资既构成当期的需求,拉动当期的经济发展,又形成未来的供给能力,对未来的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产生影响,因而投资是判断经济发展周期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社会公众和科研机构了解、研究经济发展趋势的重要参考。改革开放以来,福建投资快速增长,呈现几个特点:一是投资总量不断扩大。从1980年到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由18.32亿元扩大至8273.42亿元,增加450多倍。总体上看,近期我省投资规模扩大进程呈现前慢后快的特征,1998年至2008年,全社会投资从1000亿元提升至5000亿元一共用了10年,其中从1000亿元提升至2000亿元用了7年,而从2000亿元提升至5000亿元仅用了3年,2009年提升至6000亿元,2010年更是加速跃升至8000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总量迅速扩大趋势尤为明显,投资额从2006年的3115.08亿元增加至2010年的8273.42亿元,翻了一翻多,五年累计完成投资27373.96亿元,是“十五”时期的投资总量的3.4倍。二是投资增速始终较快。1980年至2010年,福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2.5%,高于同时期生产总值18.5%的年均增长水平。30年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超过20%的年份占六成。近年来投资增速呈现加速提升的态势,“九五”时期、“十五”时期和“十一五”时期全社会投资年均增速分别为9.7%,16.7%和28.7%,2011年上半年增幅达31.3%,各期投资年均增速均高于生产总值的增长水平。三是投资对经济增长贡献显著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对福建经济的增长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其贡献率更是明显提高。2006年,福建全社会投资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地区生产总值)为41.1%,经过5年的发展,2010年已上升至57.6%,提高了16.5个百分点,整个“十一五”期间全社会总投资率为50.5%,比“十五”时期31.4%的投资率提高19.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的支撑和贡献明显增强。四是投资增幅波动性较大。受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变革,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以及资金、土地等投资要素的制约,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起伏较大。从1980年到2010年,福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经历了数次较大的起伏,增幅最高的年份达61.9%(1993年),最低的年份仅为0.9%(1981年),即使是投资快速稳定增长的“十一五”时期,投资增速的波峰波谷之间差距依然达18.7个百分点。

知识出处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本年鉴分为三大部分,即特载、统计资料、附录。其中:统计资料部分包括十三项内容,即: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餐饮业、物价、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计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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