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森林覆盖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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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2861
颗粒名称: 42.森林覆盖率
分类号: C816
页数: 2
页码: 353-354
摘要: [指标概念]森林覆盖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它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有林地面积是指连续面积大于1亩以上、郁闭度0.2以上、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红树林和竹林等。我国森林覆盖率数据由两种途径取得:一是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二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而根据“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我省森林覆盖率为68.3%。
关键词: 统计资料 资料管理 统计数据

内容

[指标概念]森林覆盖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它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计算公式为: [指标解读]森林面积主要指有林地面积和四旁树木的覆盖面积。有林地面积(包括灌木林面积)是指连续面积大于1亩以上、郁闭度0.2以上、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红树林和竹林等。四旁树木的覆盖面积是指河道旁、路道旁、房屋边、村旁林地覆盖面积。
  我国森林覆盖率数据由两种途径取得:一是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调查),二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一类调查由国家林业局统一组织,以省(区)为单位,利用固定样地,每5年进行一次复查,其成果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发布,对各省(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为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监督检查各地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供依据。二类调查由各省(区)自行组织,以县级行政区域或森林经营单位为调查单位,以小班为单元对林业用地进行调查,每10年开展一次,其成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由各省发布,以满足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根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一类调查),2010年,我省森林覆盖率达63.1%,继续保持全国第一,计划到2015年这一指标要达到65.5%。而根据“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我省森林覆盖率为68.3%。

知识出处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本年鉴分为三大部分,即特载、统计资料、附录。其中:统计资料部分包括十三项内容,即: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餐饮业、物价、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计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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