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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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2618
颗粒名称: 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分类号: D627
页数: 4
页码: 37-40
摘要: 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全区(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01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8%,同比增收67155万元,增长36.7%o其中:全区(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4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同比增收55088万元,增长39.3%;上划中央收人547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6%,同比增收12067万元,增长28.3%, 2015年全区(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42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等财力性收入948171万元,收入合计11435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365万元,一般债券还本等支出102782万元,支出合计103214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11445万元。公共财政总收入突破二十五亿大关,达到250156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突破十五亿大关,达到195421万元,增幅均居全省第一。
关键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文件 会议

内容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全区(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01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8%,同比增收67155万元,增长36.7%o其中:全区(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4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同比增收55088万元,增长39.3%;上划中央收人547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6%,同比增收12067万元,增长28.3%, 2015年全区(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42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等财力性收入948171万元,收入合计11435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365万元,一般债券还本等支出102782万元,支出合计103214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11445万元。
  2015年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721万元,加上级财政补助等财力性收入943665万元,收入合计1134386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2939万元,加一般债券还本等支出122521万元,支出合计103546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98926万元,其中净结余676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82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同比增收33733万元,增长13.5%,其中土地出让收人282736万元(含提取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教育资金6825万元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825万元计13650万元,扣减后实为2690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5.3%,同比增收37913万元,增长15.5%;政府性基金支出312064万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同比增支61975万元,增长24.8%,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3976万元(含本级土地出让收人安排的支出258711万元、专项地债35265万元、不含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8661万元),同比增支79019万元,增长36.8% 2015年全区债务还本支出142375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66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置换债券还本支出13671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58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14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9369万元。
  二、2015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一年来,财政部门敢试先行,主动作为,抢抓机遇,立志创业,大干“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显现了财政职能功效与亮点。
  (一)致力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充分发挥中央赋予平潭财税优惠政策,不断开辟新的财源增长点,努力引进和培育总部型经济、成带成群支柱型、特色产业和跨境电商、类金融企业等新型业态,大力扶持和发展各类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规范和提升房地产业、建筑业即期型、矗型产业纳税能力,引导特色产业税收回归,并切实做好税源形势分析和监控,抓好税收稽查、重点行业税收申报征缴和优惠政策兑现等重点工作,确保财税收入稳中有进。
  我区(县)2015年公共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人同比分别增长36.7%,39.3%。公共财政总收入突破二十五亿大关,达到250156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突破十五亿大关,达到195421万元,增幅均居全省第一。财政收入质量继续提升,年税收收入201516万元,税性收入占公共财政总收人的比重为80.56%o (二)倾力民生实事.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按照“适当超前、足额保障”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民生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从城乡基础设施、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统筹考虑民生基本公共服务,最大程度地考虑弱势群体的需求。
  全年民生项目支出高达214656.12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年支出54978万元,增长39.33%,支持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推动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2)新农村建设支出24747.39万元,增长36.66%,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3)社会公共事业支出134930.73万元。含:教育支出65391.47万元,增长24.22%,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城区中小学扩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职业教育、推动民办教育发展,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科技事业发展308万元,支持科技创新,加大科普投入;医疗卫生支出24750.46万元,重点支持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深化医改财政保障政策、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加大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的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计划生育各项事业支出3500万元,人均超过省定标准;用于行政政法维稳经费等“平安平潭'’建设支出10542万元,增长13.79%,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安定和谐的投资创业环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14825万元;创建文明城市投入10525万元,提升城市硬件设施水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传媒等事业支出5088.8万元,增长61.55%,完善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青运会垒球、国际风筝冲浪、两岸职工自行车、两岸游泳健儿横渡海峡等赛事,以提升实验区开放开发形象,同时在农村文化、电影、广播电视“村村通”、群众性文化激情广场以及全民健身等惠民工程方面也加大了资金投入。
  (三)全力保障重点.推动开放开发全面提速围绕实验区“六大行动计划”实施,对双百攻坚大会战和关乎区域开放开发的重点项目,整合各类财政性资金集中予以保障,全年投入各类项目资金达到95.56亿元。其中较大的项目有:投入36265万元用于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建设、投入2(xx刃万元用于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工程建设、投入39800万元用于岚城安置小区北地块A标段、投人78100万元用于福州至平潭铁路工程建设、投入25000万元用于小企业总部基地项目建设、投入60800万元用于岚城片区土地收储基础工程(包括平岚一路、东大路、万北路)、投人29000万元用于竹屿片区、平原片区、中原片区土地收储、投人27000万元用于金井湾片区土地收储项目(包括安置房、区间路基);投入2(Xx刃万元用于中原小区农民安置房建设、投入43431万元用于福平大道建设。全年累计投入165500万元用于土地收储及安征迁补偿、服务工作等各类费用,投人3722万元用于规划费用。
  (四)努力探索创新.不断拓展筹融资空间立足实验区先行先试的实际,不断拓宽筹融资渠道,积极争取金融创新政策,探索两岸金融融合机制,有效管控政府债务风险,全力推动实验区开放开发建设和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1.创新筹融资机制,拓展融资渠道。持续构建以信贷为主,宝岛债券、股权基金、孵化基金等多元化的筹融资体系。推动区交投公司与国开证券合作,拟发行15亿元企业债券用于澳前安置小区和金井安置小区等项目建设;落实多家平潭发展基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中银平潭发展基金已签署协议,已到位资金14.42亿元,第二期基金正在拟定中;台湾青年创业基金总规模30亿元,现已到资1.65亿元;按照国务院拓宽市政建设融资渠道的精神,制订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暂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的问题;与中华开发股权投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设立“华创股权投资基金”,目前已到资4亿元;“雄鹰基金”和“雏鹰基金”现已到资4亿元。以上均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撑。
  2.强化政府债务置换,有效化解债务压力 2015年省厅共下达我区政府债券资金165.41亿元,其中新增地债28.36亿元、专项置换债券137.05亿元。专项置换债券137.05亿元含:第一批专项置换债券16.8亿元,用于置换10个银行贷款项目;第二批专项置换债券24.8亿元,用于置换4个银行贷款项目和7个BT融资项目;第三批专项置换债券95.45亿元,用于置换24个银行贷款项目和28个BT融资项目。专项置换债券的发行有效缓解了我区的偿债压力,降低了政府运行成本,优化了债务结构,全年共置换偿BT债务103.35亿元,置换偿还信贷资本金50.54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3.推进若干重点项目实施PPP模式。成立了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中心,制订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办法》,实验区重点项目建设将引人社会资本参与,采取PPP模式开展融资工作,筛选了一批优质项目建立PPP储备库,截止目前已储备拟实行PPP模式项目24项,同时积极推动PPP项目前期咨询工作,总投资金额达到420亿元。
  4.争取金融扶持政策。研究适合实验区发展需要的各项金融创新政策,参与研究制订《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及自贸区实施方案中有关财税金融方面的政策,并积极向上争取突破;积极探索推进金融便利化,并经过努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将平潭综合实验区纳入外汇改革试点范围,在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资本金意愿结汇以及区内企业赴台发行宝岛债等方面给予试点政策。
  5.探索两岸金融深度融合。积极探索设立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探索设立两岸合资基金,研究设立民营银行。
  6.筹建金融办推进金融创新。今年下半年金融办筹建运作启动后,顺利推进区管委会与福建省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签订投资战略协议。推动中福汇金支付、福建美美付支付有限公司等两家第三方支付企业成功落地平潭;引进对接多个类金融企业项目,其中:交易平台类项目共有9个,融资租赁公司13家,保理公司3家,保险公司6家等。
  (五)给力政策举措,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是实验区先行先试活力之所在。中央、省赋予平潭的各项优惠政策,区财政部门主动对接,并制定完善各项区级扶持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构建“人无我有”的优惠政策体系,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和实力。
  1.完善产业奖补政策。修订了《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明确了申请奖补的标准,完善了领取奖补的流程;协助区经发局修订了《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鼓励扶持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等财政支出奖补政策; 2.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围绕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内容,向财政部积极争取将旅游业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并扩大对台小贸市场商品范围、离岛购物免税等; 3.优化金融业奖补兑现流程。依据《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了金融业奖补说明和奖补申报流程,保障了企业奖补兑现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到企业和台湾居民的好评和肯定。目前为止,共有4家企业申请奖补,拨付奖补资金1244.8万元。
  4.做好招商服务工作。实行“一条龙,一站式”的全程代办服务。同时,根据企业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实效性地逐一破解,如为其提供注册地址,企业注册登记全程跟踪陪同等服务。截止目前,共有鹏润集团、兴业证券、东兴证券、神州租车等17家总部型企业人驻实验区和自贸区,缴纳各项税收5.8亿元。
  (六)强力求新变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2015年,我们既在基础管理上巩固,更在创新管理上着力,重点深度推进了几项改革: 1.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开展了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逐步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四位一体”政府预算体系;制定出台了片区管理局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创新区级财政与片区管理局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乡镇财税收入增长奖励机制,促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2.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从今年开始,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公开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对乡镇的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谁主管、谁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涉及多个部门拼盘的转移支付资金,由牵头部门负责公开等,进一步推进民主理财,推进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3.启动了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继续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定额标准体系,提升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全面、完整、准确和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
  4.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对2014年财政收支按权责发生制形式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经编制2014年全区政府财务总资产达到737.39亿元,负债总额达到327.20亿元,净资产达到410.19亿元。
  5.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修订了(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再造业务流程,实现资金直达、运行透明、动态监控、高效便捷。全年国库支付中心共办理支付38086笔,累计支付金额78.52亿元,当天办结率96.8%,直接支付率85.6%,按时办结率100%,确保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全、高效、便捷。
  6.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顺利运行,实现了财政业务数据共享,构建了以预算为源头,以收支管理为主线,以预算及执行分析为回路点的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
  7.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50宗,采购预算价27000万元,共核减1700万元,核减率为6.3%0 8.加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力度,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全年共完成预决算评审项目344宗163.22亿元,共核减22.98亿元,核减率为12.34%o 9.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控力度,重点对强农惠农、民生工程、“六大行动”、财政转移支付等资金使用效益跟踪检查。
  10.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坚决按照“零增长”的原则,对区县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控制,2015年区县“三公”经费共开支2084.31万元,比上年减少382.06万元,同比下降15.5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39.34万元,同比增加72.38万元;公务接待费854.95万元,同比压减337.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90.02万元,同比压减116.48万元。
  11.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组建三大集团,从股权划转、土地资产和注册资本金注入、特许经营权划人、已建和在建资产注入、整合三大片区公司等五个方面帮助区属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鼓励区属企业与央企、省企、外企、台企、民企对接,促进实验区开发建设和国企自身发展相统一;推进旅游股份公司培育上市,发挥其在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作用;健全现代企业各种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重力财政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按照“规范操作、科学监管、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的原则,以廉政风险防控为基础,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为重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1.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明确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部门预算和财政专户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及清理措施,规范了结余结转资金的收回程序,切实压缩了结余结转资金的规模。对2014年末全区各单位资金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后各预算单位上缴国库资金4.2亿元,盘活存量资金32.65亿元。
  2.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偿债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构建政府债务“借、用、管、还”一体化机制。全年省厅下达新增地债28.36亿元、专项置换债券共137.05亿元,大大缓解了全区偿债压力。2015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342.81亿元(含企业或有债务9.99亿元),其中:银行信贷信托类债务67.86亿元,占总债务19.8%;地方政府债券213.36亿元,占总债务62.24%;企业债券12亿元,占总债务3.5%;BT类49.51亿元,占总债务14.44%;其他债务0.08亿元,占总债务0.02%. 3.严抓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制定了《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文化产业、节能环保企业和农业企业等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区传媒中心等5家单位进行抽查,追回违规及专项沉淀资金共554.88万元,调整账务114.27万元。二是开展地方盘活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对抽查的四个部门2012年及以前年度沉淀的项目资金6931万元,由区财政收回预算统筹安排,并督促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三是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对2014年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检查,同时对渔业油补的手续办理进行检查,发现审核速度等方面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其及时足额将油补资金发放到渔民手中。
  4.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福建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发了《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做好2015年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对预算支出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为绩效目标申报范围,同时,选定了福平铁路85000万元、中原安置小区15000万元、“海峡号”、“丽娜号”对台客滚航次补贴10000万元,共计110000万元作为绩效评价试点,进行预算可行性分析,强调责任与效益,使预算资源配置更有效率,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管理由注重投入转向支出效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尚存一些如:财源短缺、收支矛盾突显、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部门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薄弱、偿债压力较大等热点、难点问题,急需梳理和解决。

知识出处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本年鉴分为三大部分,即特载、统计资料、附录。其中:统计资料部分包括十三项内容,即: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餐饮业、物价、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计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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