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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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图书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227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总则
分类号: G258
页数: 2
页码: 119-120
摘要: 应努力开发文献资源,利用文献资料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图书馆的改革一定要有利于方便读者,有利于图书馆事业,有利于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关键词: 机构 图书馆发展 平潭

内容

第一条:市、县(区)图书馆(以下简称市、县馆)是国家举办的事业机构,是地方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城乡各行各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向人民群众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综合性公共场所,也是当地各类型图书馆馆际协作及业务研究的中心。
  第二条:市、县馆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应努力开发文献资源,利用文献资料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市、县馆的主要任务是: 1、利用馆藏文献资料,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国家法制、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向人民群众进行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服务; 2、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 3、为本地区的思想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科学研究提供文献资料、倩报信息; 4、组织图书馆之间的协作协调,开展地(市)馆对郊县图书馆、县馆对基层图书馆(室)的业务辅导工作; 5、开展图书馆学理论和业务技术的研究,组织本地区图书馆间的工作经验交流; 6、搜集、整理和保藏本地区的地方文献,并在可能情况下组织对这些文献的研究; 市、县馆的一切活动均应以社会效益为唯一准则,在这一准则的指导下进行图书馆工作改革。图书馆的改革一定要有利于方便读者,有利于图书馆事业,有利于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坚持无偿公益服务的前提下,适当开展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有偿服务。

知识出处

平潭县图书馆志

《平潭县图书馆志》

出版者:平潭县图书馆

《平潭县图书馆志》是一部记述以平潭县图书馆和平潭县文化馆图书室的活动为主,兼带记载全县文化站、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图书室主要信息的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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