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2007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住宅 |
分类号: | K892.2 |
页数: | 2 |
页码: | 703-704 |
摘要: |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居,以花岗岩建筑的石头房屋为主。渔区农村传统四扇式房屋居多。唐宋时期,民宅以乱毛石砌成的单层低石屋和“排厝”为多。排厝以两间连、三间连占多数。明清时期,出现砖石结合或粗加工石料建筑,排厝间数和排联数增多,屋顶用拱形瓦片铺盖,上压乱毛石以防大风掀瓦。有的瓦片粘以灰土,称为“钢槽”。清代中叶以后,除单层平房、排厝外,开始出现四扇房,或四扇两落两附堂、四扇三落厝、合院式房屋及少量六扇厝。 |
关键词: | 民俗 习惯 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