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景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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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91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景区建设
分类号: TU984.181
页数: 2
页码: 678-679
摘要: 本段介绍了1985年7月,县成立旅游公司,开始筹建度假村。1992年6月县旅游局成立后,在着手制订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同时,加强重点景区的设施建设。1993年7月设立石牌洋景区管理处,同年9月,设立东海仙境景区管理处。各景区管理处为海坛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派出机构。
关键词: 平潭 景区 规划

内容

1985年7月,县成立旅游公司,开始筹建度假村。1992年6月县旅游局成立后,在着手制订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同时,加强重点景区的设施建设。1993年7月设立石牌洋景区管理处,同年9月,设立东海仙境景区管理处。各景区管理处为海坛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派出机构。
  第一节度假村龙凤头海滨度假村,位于龙风头埔林片中,紧邻海滨沙滩,距县城1公里。四周绿树环抱,环境清幽。1984年成立龙风头度假村筹建组,次年7月成立旅游公司,正式开办龙凤头度假村,投资4.1万元,整修道路,添置简易设施。1986-1987年先后盖起玻璃纤维结构服务房(110平方米)和淡水冲洗室(157平方米)等。1993年3月,县政府投资32万元,修建一幢框架结构3层住宿楼,开始正式对外营业。随后又陆续添建露天舞厅、音乐茶座、卡拉OK厅、录像厅、小食部等,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为适应旅客度假游乐的需要,村内还备有帐篷、遮阳伞、游艇及海上救生设备。
  为开发龙凤头度假村,县政府在吸引内外资方面实施优惠政策。1992年县林场、县旅游公司与旅日华侨翁秋光合资兴建平潭秋光度假娱乐中心,投资173万元,占地200亩,并建成一座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主楼。同年,由福清市融台工贸公司等3家联合开发度假服务项目,投资120万元,占地20亩,建有贸易服务部、歌舞厅、餐厅、住宿部、冲洗室、寄存室等设施,于7月1日正式开业。
  1993年后,龙凤头海滨度假游乐设施逐步增多,个体经营户纷纷盖起简易房棚,在旅游旺季提供服务。而由度假村接待的游客相应减少,至1995年度假村接待游客12万多人次。
  第二节交通游览设施 90年代,县政府加大各景区交通建设的投入,通往几个主要景区的道路,或新修或扩建。1992年3月,投资7万元,在“半洋石帆”景区,修建1条宽7米、长400米的进村道路。随后,景区所在地的看澳村出资5万元,修建一条通往妈祖庙的宽5米、长250米的道路。
  1992年5月,县政府投入14万元,在“东海仙境”景区内,建一条贯穿各景点,宽1.5米、长1700米的步游小路。次年冬,县旅游局与景区所在地的东海村各出资3万元,修建一条通过东海村进入景区长700米的道路。
  1994年3月,县政府投入9万元,在“半洋石帆”景区建成长700米、宽10米的驳岸,‘以利于游船的靠泊。同时,投资7万元,新造游船一艘,可容60人乘坐。当年,台胞李登瑞出资30万元,按照厦门园林设计院的规划,在南寨山景区修建一条宽4米、长1115米的景区一级路和一条宽1.5米、长800米的景区二级路。所在地山利村出资1万元,用于景区造林。同时,县政府投资7万元,对三十六脚湖游艇进行改造,增加座位,以方便游客湖上观光。
  1995年初,县旅游局投资11万元,在牛绩山风景区修建一条长300米、宽9米的进景区道路,同时在区内完成摩崖石刻5处。
  第三节导游服务 1993年5月,在市旅游局和市旅游学校支持下,县旅游局开办导游培训班,学员30名,结业后,分配各景区工作。次年6月,县旅游局举办为期一个月的业余导游员短训班,学员来自各中小学校的教师及工厂的职工和宾馆、招待所的工作人员,采取理论学习与景区实习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培训。1994年,平潭县职业中学与旅游局联办导游专业,招收学员7名。1995年6月举办临时导游培训班,学员20名。经过一个月培训,选拔其中素质较好的10人,在旅游旺季时分赴各景区参与导游服务。与此同时,县旅游局建立海坛旅行社,发放导游联系卡,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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