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县署公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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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88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县署公廨
分类号: K878
页数: 2
页码: 663-664
摘要: 本段介绍了清雍正九年(1731年),在潭城镇江仔口村,建县丞署公廨。清嘉庆三年(1798年)改设海防厅后为厅署公廨,民国2年(1913年)改为县署公1,1949年改为县政府,1979年政府迁址,改为家属区。
关键词: 平潭 文化 遗址

内容

清雍正九年(1731年),在潭城镇江仔口村,建县丞署公廨。清嘉庆三年(1798年)改设海防厅后为厅署公廨,民国2年(1913年)改为县署公1,1949年改为县政府,1979年政府迁址,改为家属区。县署公U..坐北向南,面积9216.2平方米。建有木石结构平房30多间,总建筑面积14346平方米。中为四进正堂,前进门卫,后进后衙,左厢营房,右厢监狱。民国25年正堂改建为双层办公楼。抗日战争初期,县署公廨的东北、西南两侧增建两座方形枪楼(今圮)。县署公廨为硬山顶,抬梁式木构架。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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