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裁判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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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853
颗粒名称: 二、裁判员
分类号: G812.4
页数: 1
页码: 652
摘要: 本段介绍了1956年县建立裁判员等级制度,当年经训练后达到二级1人、三级5人。1957年有23人,其中二级2人(田径)、三级21人(田径8人、篮球5人、排球2人、乒乓球3人、游泳1人、羽毛球1人、举重1人)。
关键词: 平潭 群众 体育

内容

1956年县建立裁判员等级制度,当年经训练后达到二级1人、三级5人。1957年有23人,其中二级2人(田径)、三级21人(田径8人、篮球5人、排球2人、乒乓球3人、游泳1人、羽毛球1人、举重1人)。1961年全县有等级裁判员84人。1964年有4名篮球、乒乓球裁判员参加闽侯专区举办的训练班学习。“文化大革命”期间,裁判员等级制度被取消,至1978年才得以恢复。1979年2月县体委举办篮球裁判员学习班,有24人参加,并通过了考核。1980年1月经省体委批准,庄友铿获国家一级篮球裁判称号。同年3月经县体委审批,有21人成为国家三级裁判员。同年7月经莆田地区体委审批又有6人晋升为国家二级裁判员。1981年10月经国家体委批准,庄友铿获国家级篮球裁判员称号。1992年冯平获国家一级拳击裁判员称号。1995年底,全县有等级裁判员101人,其中国家级1人、二级37人、三级63人。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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