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医疗防疫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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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78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医疗防疫机构
分类号: R197
页数: 3
页码: 618-620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县医院、县防疫站、县妇幼保健所、县中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
关键词: 平潭 医疗 机构

内容

一、县医院民国20年(1931年),平潭卫理会集资筹建基督教医院。院址设在县城校场仔火神庙东边,建筑面积1554平方米,建筑形式为四合院两层楼房。取名为“克立佛纪念医院”,翌年更名为“平潭基督教医院”。首任院长美国人苏雅各医师,全院共3人。民国2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平潭县卫生院,院址设在江仔口城隍庙内,全院计4人,院内附设游民习艺所,主要是为壮丁体检及检验吸毒烟民,强制戒烟,此类烟民学做篾工,待戒烟毒(鸦片)后方可放回。
  民国28年,由于日军侵华,基督教医院停办。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基督教医院复办。
  1950年6月县人民政府接管平潭县卫生院,全院工作人员计11人,并筹备与平潭县基督教医院合并工作。1951年10月15日两院合并,改称平潭县人民政府卫生院。
  1952年5月,县卫生院开展整顿工作,设立卫生行政股、公共卫生股、总务股、医务股。5月28日成立院务委员会。
  1960年,省卫生厅拨款38万元,筹建县医院。1964年,全院员工98人,核准病床编制100张。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医院医疗、护理工作处于停滞瘫痪,部分医护人员下放到各公社保健院工作。
  1981年12月,省核定床位250张。1995年全院病床编制330张,设10个病区,12个护理单元,52个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全院医护员工506人,其中卫技人员384人,占职工总数的75.8%。全院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18572平方米,平均每床占建筑面积56平方米,平均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为7.1平方米。医疗设备方面,万元以上医疗器械有46项,总价值260万元。
  二、县防疫站 1952年4月27日,成立平潭人民政府防疫委员会。其人员组成由各机关领导人兼任,下设办公室,具体领导防疫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院内,同时成立区、乡、村三级防疫机构。
  1956年3月中旬,筹建平潭防疫站。同年4月10日正式成立平潭县防疫站,站址设在城关后围街县大礼堂(现岚城电影院),全站7人,设防疫股、检验股、妇幼股、行政股。
  1957年,防疫站办公楼基建竣工,搬迁新址(城关万顺路北段)。
  1991年,防疫站内设机构改股为科,设防疫科、卫生监督科、卫生监测科、检验科、地慢(地方病、慢性病)科、财务科、门诊部和办公室共8个科室。1995年,全站职工75人,其中:高级卫技人员1人,中级卫技人员10人,医、技护师7人,医(技护)士25人,行政后勤人员19人,其他卫技人员13人。三、县妇幼保健所 1952年4月20日,成立私人联合妇幼保健站。同年全县各区普遍组建接生站,接生员计50人。1953年10月建立平潭县妇幼保健站,成员5人,站址设在城关北街。同时在东jt乡、流水乡、里美乡、东海乡、湖西乡等地组织成立17个接生站。
  1957年10月,县妇幼保健站合并到县医院,成立妇幼保健股。1958年6月,妇幼股从县医院调出归县防疫站领导,设妇幼股。1968年8月成立平潭县防疫站革命委员会,妇幼股改称为平潭县防疫站革命委员会妇幼股。
  1988年6月9日,成立平潭县妇幼保健所,编制10人,其中医生5人,护士3人、助产士、行政各1人。1993年,妇幼保健所选在城关红山庄,筹建平潭县妇幼保健所门诊综合大楼,占地面积3亩,建筑面积1654平方米,同年6月大楼竣工。1995年,全所总人数42人,卫技人员35人,内设妇保、儿保、婚检、计生、检验、药房、注射、小儿、痔疮、X光、激光、红外软线、B超、心电图等15个医疗科室^四、县中医院 1985年3月,平潭县委、县政府决定筹建平潭县中医院。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平潭县中医院。院址设在城关合掌街原县委招待所,占地总面积6010平方米,病床编制50张。临床科室设中医内科、中医妇科、西医门诊、针灸门诊、中西药房、注射室、化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骨伤科、痔疮科、传染科、病房等13个科室。1987年增设推拿按摩理疗科。1990年开设西医外科、小儿科、西医内科病房、妇产病房、B超科、激光室和西医结合科、手术室。
  1990-1995年在城关地区开设5个中医、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先后增设脾胃专科、肾病专科、甲状腺专科、内分泌专科、哮喘专科、皮肤病专科、泌尿专科、小儿疳积专科、结石专科、骨质增生专科、肝病专科、不孕症专科和小儿泄泻等13个专科门诊,使临床科室设置达27个。1995年投资168万元,建造一座门诊综合楼,总面积2400平方米。至1995年全院面积7780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5040平方米,生活用房1227.6平方米,其他用房1512.4平方米。全院职工183人,卫技人员141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14人。
  五、县皮肤病防治院 1971年,县革委会决定筹建皮肤病防治院。1973年8月竣工,同时正式成立平潭县七里埔麻风防治院。福建省卫生厅核准编制9人,核定床位30张,9月挂牌开诊,收容麻风病人,下设病房、门诊、药房、注射、化验、后勤等科室。
  1978年更名为平潭县皮肤病防治院。1982年7月,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通过批准皮肤病防治院迁址城关龙风头村,占地面积19.91亩,投资35.1万元,建筑面积1622平方米。1984年1月1日,县皮防院迁新址挂牌开诊,全院27人,下设门诊,药房、化验、注射等科室,七里埔旧址作为麻风病人的生活和生产基地。
  1995年,全院员工50人,其中中级卫技人员4人、初级卫技人员20人、行政管理人员9人、无职称的医务人员17人,院设中西医门诊、中西药房、注射室、化验室、美容室、激光治疗室、制剂室和七里埔病房等10个科室。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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