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文化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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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74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文化市场管理
分类号: G127
页数: 1
页码: 601
摘要: 本段介绍了1979年7月,县文化局颁发《关于加强民间艺人管理的通知》,县文化馆将县内评话员与很唱艺人组织起来,成立平潭县评话促唱协会,引导艺人为广大工农兵服务。
关键词: 平潭 文化 事业

内容

1979年7月,县文化局颁发(关于加强民间艺人管理的通知》,县文化馆将县内评话员与很唱艺人组织起来,成立平潭县评话促唱协会,引导艺人为广大工农兵服务。
  80年代初,全县民间乐队发展迅猛,为加强管理,县文化馆集中全县民间乐队进行考核发证。参加考核18队200多人,其中铜管乐5队、民乐13队。经考核合格的有13队,不合格的5队。
  、1985年6月,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文化局与广播站联合成立平潭县音像制品联合发行站,负责对全县35家录像播放点统一供片,同时会同公安部门对音像市场进行检查。10月,县文化局组建文艺演出管理站,聘任退休艺人负责安排、协调文艺团体的演出事宜,并收取管理费。
  1992年7月,结合开展优质旅游服务月竞赛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评比“文化三厅”(舞厅、歌舞厅、卡拉OK厅),海坛大酒店、平顺公司等5家评为“文明三厅”。当年,开展登记、审核、换证工作,取缔无证经营户。同时,针对“三厅”乱收费现象,有关部门制定收费标准与实施办法,以统一收费,倡导文明经营。
  1995年3月,经县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县文化局组建文化市场管理稽查队,与文艺演出管理站合署办公。随后在全县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的检查,全年共检查140多次,取缔非法经营点7家,收缴非法出版物300多本、盗版影碟100多片、黄色录像带3盒。同时,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以罚款。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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