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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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730
颗粒名称: 一、校舍
分类号: G526
页数: 2
页码: 591-592
摘要: 本段介绍了民国时期,多是利用寺庙、祠堂、民房为教室,少数乡村募集资金建造校舍。1952年全县小学124所,仅12所为全部或部分自建校舍,其余均租借民房、寺庙与祠堂。1956年自建校舍增添12所,改建和扩建校舍5所。
关键词: 平潭 教育 行政

内容

民国时期,多是利用寺庙、祠堂、民房为教室,少数乡村募集资金建造校舍。1952年全县小学124所,仅12所为全部或部分自建校舍,其余均租借民房、寺庙与祠堂。1956年自建校舍增添12所,改建和扩建校舍5所。
  1958--1962年,国家投资31.86万元,新建中小学校舍10所,建筑面积10404平方米。“文化大革命”期间,校舍及其他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974年,县政府发动社队搭建简易教室,利用木麻黄、毛竹建成教室324间,每间财政补贴500元。
  80年代开始,各级政府重视教育事业,财政增加校舍建设的投入,至1984年底,全县扩建、新建校舍73座、教室417间,修缮危房250间。1986年全县新建、扩建小学校舍117间,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修缮危房113间,修复面积5198平方米。1989年,经省市政府验收,平潭县小学基本实现“一无二有”。至1994年,全县137所完全小学校舍总面积达347357平方米,每生平均面积9.66平方米。其中,每生平均面积大于10平方米以上的有60所,7--10平方米的有51所,达到一二类标准的有11所。全县20所中学校园面积25141.56平方米,每生平均面积18.89平方米。其中每生平均面积达15平方米以上的有14所,12-15平方米的有2所,达到一、二类标准的共16所。
  1995年,为加快实现中小学办学条件配套达标,县财政拨出252.3万元的启动资金,并发动多方集资,新建、扩建、拆建中小学校舍254间,总面积14240平方米。其中,中学66间,5200平方米;小学188间,9040平方米。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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