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培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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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72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培训
分类号: G526
页数: 2
页码: 588-589
摘要: 本段介绍了民国17年(1928年),平潭保送2名教师参加省民众教育师范讲习所培训。民国25年3月起,每半年抽调一批不合格小学教师参加为期6个月的培训。民国31年2月,平潭举办寒假教师培训班,参加培训有中、小学教师32人。
关键词: 平潭 教育 行政

内容

民国17年(1928年),平潭保送2名教师参加省民众教育师范讲习所培训。民国25年3月起,每半年抽调一批不合格小学教师参加为期6个月的培训。民国31年2月,平潭举办寒假教师培训班,参加培训有中、小学教师3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委、县政府重视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1950年4月,抽调小学教师20人参加闽侯专署干校和小教轮训班学习。1953年,派出小学教师24人、民办教师7人、知识青年24人,参加闽侯专署举办的师资训练班培训。
  1959年,县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公社选送年龄在16岁以上、28岁以下,具有高小毕业文化的一般干部进行培训,参训70人,结业后分配到原公社、大队担任小学教学工作。同年10月,举办第一期民办教师训练班,有170名民办教师参加训练,学习汉语拼音,听取语、算教学讲座。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进修学校被迫停办,培训工作暂停,直至1978年后才陆续恢复。随后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是“文化大革命”后招工补员的小学教师及民办教师。
  1984年后,平潭县进修校利用暑期举办中师函授初中文化补习班,并组织未达标的小学教师参加中师自学考试,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教材教法合格证书考核。
  1993年后,先后举办小学九年义务教育新教材培训班16期,参加学习的中小学教师达1300多人次。
  1995年,选送18位中学校长、书记参加省、市教育学院培训;58位小学校长参加县第三期小学校长岗位培训。20名公立教师、13名民办教师、62名代课教师通过考试领取中师函授毕业证书;48名民办教师、90名代课教师录取中师函授。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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