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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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701
颗粒名称: 一、学制
分类号: G526
页数: 2
页码: 580-581
摘要: 本段介绍了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后,县内小学试行(癸卯学制),初、高等小学均为4年。
关键词: 平潭 教育 行政

内容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后,县内小学试行(癸卯学制),初、高等小学均为4年。
  民国元年(1912年)后,实行(壬子癸丑学制》,7岁入学,初小4年,高小3年。民国11年后,改为小学六年制,即初小4年,高小2年。县立、私立学制均为6年,其他类型学校学习年限不一。私塾转制为新学堂后,改用语文、算术新课本,学制未变更。
  1950年,根据(福建省国民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全县实行“四、二制”,1951年,县内部分学校试行“五年一贯制”,1953年11月,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全县于1954年2月起,停止推行新学制,小学学制仍沿用“四、二制”。
  1960年,县内部分中、小学试行“十年一贯制”和“九年一贯制”(小学阶段为“五年一贯制”)。“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制试行中断。
  1970年2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改革中、小学学制和实行春季招生的通知),平潭县教育局于当年开始在全县小学试行五年制,并实行春季招生,学习年限延长半年。1974年9月又恢复秋季招生。1983年3月16日,调整小学教育结构,增设白沙学区,把城中小学、城北小学及多数学区小学改为六年制。1989年后又全部改为五年制。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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