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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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69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学校设置
分类号: G526
页数: 2
页码: 579-580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美国美以美基督教教会,在平潭县城创设毓贤女子学堂。宣统三年(1911年)校舍落成后,学校改称毓贤小学,并附设初中班。开办初期,学生仅有20多位。由于学校为教会举办,历任校长均由外籍人担任。
关键词: 平潭 教育 行政

内容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美国美以美基督教教会,在平潭县城创设毓贤女子学堂。宣统三年(1911年)校舍落成后,学校改称毓贤小学,并附设初中班。开办初期,学生仅有20多位。由于学校为教会举办,历任校长均由外籍人担任。
  民国6年(1917年),美国美以美教会又在平潭县城新府口(今城北小学)创办开宗学校,为私立小学,后增设初中班。此后,教会先后又在玉屿、江楼、苏澳、白沙、黄土墩、大坪、北岚岭、西楼、东庠、土地后、深坞、山利、正旺、鹿楼、坪礁、楼仔、井盂垅等17个乡村创办小学。除教会办学外,政府亦倡办新式学校,至民国10年,县内先后设立24所国民学校。
  民国13年1月,平潭天主教教会在县城黄W庄创办圣若瑟小学,主要招收教友子弟及部分非教友子弟,学生计70余人。
  民国20年秋,毓贤、开宗两校附设初中班合并,改名岚华初中,原有小学各班归并成立岚光小学(系完全小学),设6个学级,共有学生183人,教职员9人。
  民国26年创办龙泉中心小学,全县试行中心小学区制,联保主任兼任中心联保校长。次年,政教分开,各联保学校称为国民小学,各联保主任不再兼任中心联保校长。
  民国31年后,整顿全县小学教育,按照行政区域先后设立中心国民学校7所和保国民学校38所。抗日战争胜利后,平潭小学教育进入恢复阶段,各乡镇保国民学校逐年增加。至民国34年,全县共有国民学校74所;民国37年,全县设有公、私立国民学校97所。当年,全县学龄儿童10772人,入学儿童2965人,入学率达2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发出通告,要求所有教师一律立即回原学校组织学生开学。至1950年夏,全县恢复乡镇中心国民学校5所,国民学校84所,私立小学2所,计有教职工193人,学生7638人。
  1952年春,政府接管教会办的岚光、若瑟两所小学,并分别改名为城西小学和城南小学。当年秋季,两校合并,统称城西小学。据统计,全县有中心小学7所,完小2所,初小114所(其中民办初小3所),共设265个班级,学生11661人。至1957年,初等教育网络初步形成,全县拥有公立小学85所,学生13623人,平均每万人中有小学生947.64人。与此同时,由于广大群众学习文化的情绪高涨,“早读班”、“午读班”、“海潮班”、“夜读班”等各类识字班应运而生。
  1958年,贯彻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的办学精神,再次掀起办学热潮,全县开办民办小学298班,学生11373人;业余小学184班,学生3019人。
  1962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县压缩办学规模,精减小学教员,保留县重点小学2所,公社重点小学11所。1963年,全面贯彻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即“小学40条”),促进初等教育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当年,入学儿童达16010人,占学龄儿童总数的61.1%,“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县各公社中、小学进行调整,到1978年,全县有完小101所,初小93所,共有1262个班级,在校学生43592人。
  1981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学区(中心小学)工作的意见》,全县以公社为单位设置潭城、岚城、屿头、大练、苏澳、平原、芦洋、中楼、流水、东庠、东澳、北厝、敖东、南海等14个学区。1983年,增设白青学区。
  1987年,为解决城区适龄儿童入学难问题,经县政府批准,增设城东小学。1989年后,为适应义务教育的需要,县教育局对全县小学重新进行调整,设14个学区,1所县实验小学,3所独立学区级小学,14所中心小学和122所完全小学。1995年5月,经县政府批准,撤销潭城学区,原潭城学区所属的城中小学、城北小学和由教育局直管的城东小学改为独立学区级小学,由潭城镇和教育局实行双重领导。原潭城学区的北门小学划归城北小学代管,洋潮小学划归城中小学代管。当年,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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