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养 教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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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69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教养 教学
分类号: G526
页数: 2
页码: 578-579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学龄与学制、教材、教法。
关键词: 平潭 教育 行政

内容

一、学龄与学制民国时期,平潭幼儿园所没有统一、固定的学习年限。1952年春,遵照教育部颁发《幼儿园暂行规程》的规定,招收4-7岁幼儿,城镇实行全日制,学制三年。小学附设幼儿班于秋季招生,招收5-7岁幼儿,学制三年。1958年“大跃进”时,为解放妇女劳动力,部分公办幼儿园招收3-7岁幼儿;街道民办幼儿园招收2岁半幼儿,开办“娃娃班”。1979年11月,教育部颁布《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县城幼儿园与各学区中心幼儿园均按规定招收4-7岁幼儿入学,学制为三年,并按年龄分设小班、中班和大班。小班招收3-5岁的幼儿,每班15-20人;中班招收5-6岁的幼儿,每班25-30人,大班招收6-7岁的幼儿,每班30-35人。
  二、教材清末民初,平潭县教会办的幼儿园的课程,多是仿照欧美幼儿园的课程设置,重在宗教教育,兼设算术、语言、绘画、唱歌、游戏等。
  民国时期,平潭的幼儿园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设置课程,编写教材,一般为谈话、手工、园艺、礼节、唱歌、游戏等;年龄较大的,加识字、算术两项。教材多由教师自编。
  50年代初,幼儿课程设识字、谈话、唱歌、手工等。1952年后,参照(幼儿教养员工作指南》,设语言、计算、体育、音乐、图画、手工等,各课安排在上午,下午为游戏、参观、劳动等。1954年使用省编教材,每周12节,其余安排游戏及其他活动。1956年贯彻教育部(幼儿园作息制度和各项活动规定》,纠正偏重教学现象,逐步加强游戏和其他活动。
  60年代初,省编、市编和自编的不同教材穿插使用。1963年,根据省教育厅统一编写的幼儿教材,大班增设汉语拼音、识字、计算等课程。“文化大革命”期间,多用(毛主席语录)取代原教材。1970年后,由教师在报刊上自选与当时政治形势有关的资料对幼儿进行灌输。
  1979年后,幼儿教育开始步入正轨。统一使用省编教材,开设语言、计算、体育、音乐、美工、劳动、常识等课程。1981年后,同时使用全国统编和省编的教材,上午安排课堂学习,下午安排各种游戏及其他活动。
  1982年后,使用《福建省学前班课本(语言、常识、计算、美术)》及《幼儿园教学参考书》,其他科目使用全国统编教材。1994年后,根据(幼儿园教育目标和内容》、(学数训练)的要求,设置的课程有:语言、常识、音乐、计算、美工、体育等。
  三、教法 1950--1953年,主要是采用苏联“直观教学法”和陈学琴的“单元教学法”。
  60年代初,引进“创造性游戏”教学法。“文化大革命”期间教法成人化,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开门办学方法。“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恢复游戏教学法,开设建筑游戏、表演游戏、玩沙玩水及其他做做玩玩等活动项目。
  1980年后,开始改革教学方法,克服幼儿园教学小学化、成人化现象,注重培养小班口语表达能力,继而开展“科学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实验。而农村幼儿教育滞后,一般注重识字,活动空间小,时间少。
  1982--1995年县进修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幼教青年教师教学研讨会,并分期轮训幼儿教师。至1995年,接受轮训教师达180人次。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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