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对台小额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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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625
颗粒名称: 二、开展对台小额贸易
分类号: D634.1
页数: 1
页码: 553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与台湾贸易往来历史悠久,平潭的塘屿坛紫菜、东庠门的虾皮、屿头的萝卜干和海坛岛毛猪等在台湾享有盛誉。而台湾的煤炭、大米、白砂糖、风梨和日用品等,很受平潭人的青睐。
关键词: 平潭 华侨 事务

内容

平潭与台湾贸易往来历史悠久,平潭的塘屿坛紫菜、东庠门的虾皮、屿头的萝卜干和海坛岛毛猪等在台湾享有盛誉。而台湾的煤炭、大米、白砂糖、风梨和日用品等,很受平潭人的青睐。
  对台小额贸易始于80年代初期。来东澳停泊的台湾渔船求购大陆土特产品,经平潭台湾渔民接待站介绍,由县百货、供销等部门提供所需物资,起先是以物易物,等价交换,后来改为台方用美元、新台币付款购货。1981年3月,县政府指定百货公司以“以货易货”的方式,开展对台小额贸易业务,并设台货销售专柜。当年收购棉布、收录机、手表、尼龙伞等228万元,销售台货155万元。据统计,1981年,来靠的台湾渔船213艘次,其中贸易船153艘次,贸易额达155.7万美元。1982年起,来靠台湾渔船不断增加,交易的数额与品种也逐渐增多。当时台湾渔船以家用电器、布料、台产手表等,来换取大陆的农副产品、名酒、中成药、中药材和水产品等。1983年后,平顺贸易公司和海坛通商行,专门经办对台小额贸易,实行省政府批准的每航次0.5万美元货价免税的优惠政策。据统计1981-1995年,东澳港共接待台轮4576艘次,小额贸易达1820万美元。1984年10月至1985年3月,东甲岛对台贸易点接待台轮1130艘次,贸易额达1340多万美元。南中港在1988年后的两度开放中,共接待台轮6587艘次,贸易额达8430多万美元。
  1988年国家海关规定28种进口商品不能进入国内市场,因此基本上停止对台湾产品的收购,台胞则用美金、港币、新台币来购买大陆货。此后,台湾渔船多头联系货源,民间个体或联合体介入货源供应,多条渠道,鱼龙混杂,真伪难辨,损害两岸民间经贸的正常往来。90年代后,平顺贸易公司和海坛通商行逐渐失去对台小额贸易的主导机构作用。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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