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对台贸易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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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624
颗粒名称: 一、开发对台贸易点
分类号: D634.1
页数: 2
页码: 552-553
摘要: 本段介绍了70年代末,随着两岸关系逐渐解冻,两岸渔民在台湾海峡作业时,开始实物交易。台湾渔民用台产手表、雨衣、雨鞋、小电器之类向大陆渔民换取黄花鱼、鲳鱼等鱼货;继而一些台轮怂恿大陆渔民搜罗银元与之交换物资。
关键词: 平潭 华侨 事务

内容

70年代末,随着两岸关系逐渐解冻,两岸渔民在台湾海峡作业时,开始实物交易。台湾渔民用台产手表、雨衣、雨鞋、小电器之类向大陆渔民换取黄花鱼、鲳鱼等鱼货;继而一些台轮怂恿大陆渔民搜罗银元与之交换物资。为了杜绝不法走私行为,把民间贸易从海上引导到岸上,以便统一管理,省政府于1981年,规定来岚洽谈贸易的台湾渔船,每航次成交额限在3万美元之内,可享受0.5万美元货值减免税的优惠待遇;对进入东澳港要求洽谈贸易的台湾渔民,由平潭台湾渔民接待站(后改称为“福建省平潭台湾同胞接待站”,简称“台胞接待站”)接待,并介绍给县百货、水产、供销等部门商谈。1981年10月,福建省成立新兴贸易总公司,专事对台商贸。1983年8月,省政府批准平潭成立平顺贸易公司,专门负责平潭对台小额贸易。
  1984年6月,县政府决定开辟东甲岛为对台贸易点,并成立平潭县东甲岛开发指挥部。10月底,岛上综合大楼竣工,配套供水站、发电厂和简易码头等设施,总投资84万元。10月22日,移交给平潭东甲岛贸易有限公司使用。1985年3月15日撤点。
  1986年9月,随着对台小额贸易不断增加,省政府批准成立平潭海坛通商行,与平顺贸易公司共同负责对台小额贸易业务。
  1988年5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开辟南海乡塘屿岛南中港,作为对台小额贸易临时港,成立隶属于县政府直接管辖的“平潭县南中地区民间台贸管理处”。从1988年下半年至1989年上半年,进入南中澳口的台轮达2578艘次,台胞15400人次,贸易额约3000万美元。
  1989年夏,南中港一度关闭。1992年9月10日经南京军区批准,南中港正式辟为平潭第二个台湾渔船停泊点和对台贸易点。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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