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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章 台湾事务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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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61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台湾事务
分类号:
D634.1
页数:
6
页码:
551-556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与台湾交往历史渊源深远,两地经贸往来已历经三个世纪。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平潭是福建对台贸易的主要港口之一。
关键词:
平潭
华侨
事务
内容
平潭与台湾交往历史渊源深远,两地经贸往来已历经三个世纪。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平潭是福建对台贸易的主要港口之一。此后,不少平潭人在台北、基隆等地定居经商。50年代以后,两岸关系紧张,往来中断。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两岸关系缓和,来靠台轮逐步增多,两岸渔民开始在海上进行实物交易。70年代末,县建立台湾渔民接待站,开辟东澳台轮停泊点。两岸民间小额贸易和对台短期劳务渔工输出,均得到稳步发展。自1981年初至1995年底,共接待台湾贸易渔船12293艘次,贸易额达1.15亿美元,对台输出劳务渔工23036人次。
第一节台轮停泊点建设一、东澳台轮停泊点东澳又名观音澳,位于海坛岛东南突出部,港口向南,口宽内窄,宽3公里,纵深1.3公里,面积2.5平方公里。港内水下浅层为沙砾底,水深4-10米,近岸可停泊200吨船只,港外可停泊万吨的渔、货轮。
东澳港历代均作为与台湾通航的一个重要口岸。1978年6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和福州军区司令部联合批准,成立福建省平潭台湾渔民接待站。1979年1月,国务院批准东澳港为台湾渔船停泊点。
东澳台轮停泊点设立后,沿岸建有冷藏、贮冰每次各2000吨的水产冷冻厂1座,500吨级深水码头1座,东澳渔业机械厂、造船厂各1家,供水站、供油站各1座,还配备卫生保健院、红十字救护站、邮电所、供销社和电影院等服务设施。停泊点设立以来,为台湾渔船渔民补充生产生活物资、修理渔船、救护治疗、通讯联络等,提供各种方便。1990年,投资38万元,在岸边建设面积713平方米的台胞接待大楼1座,以便实行“一幢楼办公”和“一条龙服务”。
二、南中港台轮停泊点南中港原名南楼澳,俗称南中澳。西濒海坛海峡南口水道,南接莆田兴化湾水道,港口向西,呈U形,宽0.6公里,纵深0.35公里,面积0.13平方公里,岸线长约1公里。1978年,在南、北两岸建防浪堤避风港和码头,港内可停泊200吨渔货船,港外可停泊千吨以上的渔货轮。南中港距台湾新竹仅126公里(68海里),是大陆与台湾距离最近的港口。
第二节经贸活动一、开发对台贸易点 70年代末,随着两岸关系逐渐解冻,两岸渔民在台湾海峡作业时,开始实物交易。台湾渔民用台产手表、雨衣、雨鞋、小电器之类向大陆渔民换取黄花鱼、鲳鱼等鱼货;继而一些台轮怂恿大陆渔民搜罗银元与之交换物资。为了杜绝不法走私行为,把民间贸易从海上引导到岸上,以便统一管理,省政府于1981年,规定来岚洽谈贸易的台湾渔船,每航次成交额限在3万美元之内,可享受0.5万美元货值减免税的优惠待遇;对进入东澳港要求洽谈贸易的台湾渔民,由平潭台湾渔民接待站(后改称为“福建省平潭台湾同胞接待站”,简称“台胞接待站”)接待,并介绍给县百货、水产、供销等部门商谈。1981年10月,福建省成立新兴贸易总公司,专事对台商贸。1983年8月,省政府批准平潭成立平顺贸易公司,专门负责平潭对台小额贸易。
1984年6月,县政府决定开辟东甲岛为对台贸易点,并成立平潭县东甲岛开发指挥部。10月底,岛上综合大楼竣工,配套供水站、发电厂和简易码头等设施,总投资84万元。10月22日,移交给平潭东甲岛贸易有限公司使用。1985年3月15日撤点。
1986年9月,随着对台小额贸易不断增加,省政府批准成立平潭海坛通商行,与平顺贸易公司共同负责对台小额贸易业务。
1988年5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开辟南海乡塘屿岛南中港,作为对台小额贸易临时港,成立隶属于县政府直接管辖的“平潭县南中地区民间台贸管理处”。从1988年下半年至1989年上半年,进入南中澳口的台轮达2578艘次,台胞15400人次,贸易额约3000万美元。
1989年夏,南中港一度关闭。1992年9月10日经南京军区批准,南中港正式辟为平潭第二个台湾渔船停泊点和对台贸易点。
二、开展对台小额贸易平潭与台湾贸易往来历史悠久,平潭的塘屿坛紫菜、东庠门的虾皮、屿头的萝卜干和海坛岛毛猪等在台湾享有盛誉。而台湾的煤炭、大米、白砂糖、风梨和日用品等,很受平潭人的青睐。
对台小额贸易始于80年代初期。来东澳停泊的台湾渔船求购大陆土特产品,经平潭台湾渔民接待站介绍,由县百货、供销等部门提供所需物资,起先是以物易物,等价交换,后来改为台方用美元、新台币付款购货。1981年3月,县政府指定百货公司以“以货易货”的方式,开展对台小额贸易业务,并设台货销售专柜。当年收购棉布、收录机、手表、尼龙伞等228万元,销售台货155万元。据统计,1981年,来靠的台湾渔船213艘次,其中贸易船153艘次,贸易额达155.7万美元。1982年起,来靠台湾渔船不断增加,交易的数额与品种也逐渐增多。当时台湾渔船以家用电器、布料、台产手表等,来换取大陆的农副产品、名酒、中成药、中药材和水产品等。1983年后,平顺贸易公司和海坛通商行,专门经办对台小额贸易,实行省政府批准的每航次0.5万美元货价免税的优惠政策。据统计1981-1995年,东澳港共接待台轮4576艘次,小额贸易达1820万美元。1984年10月至1985年3月,东甲岛对台贸易点接待台轮1130艘次,贸易额达1340多万美元。南中港在1988年后的两度开放中,共接待台轮6587艘次,贸易额达8430多万美元。
1988年国家海关规定28种进口商品不能进入国内市场,因此基本上停止对台湾产品的收购,台胞则用美金、港币、新台币来购买大陆货。此后,台湾渔船多头联系货源,民间个体或联合体介入货源供应,多条渠道,鱼龙混杂,真伪难辨,损害两岸民间经贸的正常往来。90年代后,平顺贸易公司和海坛通商行逐渐失去对台小额贸易的主导机构作用。
三、对台渔工劳务输出平潭对台短期渔工劳务输出,始于1988年冬。经平潭台胞接待站介绍,由平潭县台属联谊会具体承办,首批从澳前、流水、苏澳等乡镇选招17名渔工,合同期两个月,渔工在台轮上生活、医疗皆由台方负责。此后,台湾基隆、高雄、宜兰、台北等地渔轮纷纷进东澳港求聘平潭渔工。
1989年1月,县中福公司和劳服公司承办劳务渔工业务。1989年,全县输出劳务渔工1613人次,其中中福公司909人次,劳服公司704人次;创汇约120万美元,地方财政收人人民币80多万元。
1990年1月,根据省政府制定(劳务渔工输出管理办法》,成立平潭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国际公司”),原中福、劳服两家公司并人。县国际公司受福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委托与台轮办理合同签约。当年,与香港盈奇国际企业公司签约,双方议定年派出劳务渔工赴台服务4000人次,每人次合同期两个月。1990年全县实派出劳务渔工3036人次,创汇约212万美元,地方财政收入人民币150万元。1991年输出劳务渔工4090人次,创汇约266万美元,地方财政收入人民币245万元。
1992年10月,中福、劳服两公司由县国际公司分出,独立经营。1988年底到1995年底,由平潭东澳港输出台轮短期劳务渔工23036人次,其中国际公司11971人次、中福公司5600人次、劳服公司5448人次、台属联谊会17人次,共创汇1670万美元。
第三节科技文化交流 80年代始,两岸民间交往日趋密切。除民间经贸往来外,科技文化也相应开展交流活动。
一、引进良种、渔具县内有关部门委托来靠台湾渔轮,先后3次引进太平洋牡蛎种苗2300公斤,马K鱼钓具200多套,花蛤采收机1台,流刺网5张,灯光诱捕设备2套,深水捕捞龙虾全套设备(19件),以及蔬菜、瓜果、稻谷等良种和果茶树苗计150多个品种。这些良种和先进渔具,经试验成功后大力推广。同时,还向省市和兄弟县推广,如引进的番石榴种子经福州市农科所试验培育后向全省推广;引进的“天雾茶”茶苗,送到闽侯县江洋林场试种,成活率达90%0 二、文化交流自80年代始,通过县台胞接待站向来靠的台湾渔船和返乡探亲的旅台乡亲,赠送各类录影带、风光挂历、画册、书刊等,让台胞了解祖国,增进乡情。同时,来岚的台胞也回赠各种书籍、图片等物品。1990年由平潭台属联谊会和台北平潭同乡会合作出版《平潭民间故事选编)一书,深受旅台二、三代乡亲欢迎。县闽剧团演出的(天鹅宴)、《凤凰蛋》,先后被台湾河洛歌仔戏剧团移植演出,深受观众好评。1992年10月,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兼所长管东贵、研究员兼考古学组主任臧振华博士,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始社会研究室研究员兼主任谢端琚等人陪同下,专程来平潭考察平原乡南垄村壳丘头新石器文化遗址。1993年9月中旬,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余光弘专程来平潭,对海岛的民俗、古海防和宗教等,进行为期三天的考察。
第四节接待服务 1978年6月30日,成立福建省平潭台湾渔民接待站,是福建省最早创办的4个台胞接待站之一。1981-1995年的15年中,全县共接待台湾渔船19865艘次,台湾渔民94418人次。接待船只和人数均居全省首位。其中,东澳港接待来自台湾23个县市的渔船12139艘次,台胞56110人次;东甲岛接待台湾渔船1139艘次,台胞5791人次;南中港接待台湾渔船6587艘次,台胞32517人次。
一、组织观光旅游 1981年起,县台胞接待站先后分批组团安排5480多名台湾船员到福州、厦门、广州、杭州、上海、苏州、青岛和北京等地旅游、观光。通过实地观察,了解祖国大陆的变化和各地的风土民情。
二、开展海难救助 1983年以来,县台办、台胞接待站先后组织抢救海上遇险、遇难的台湾渔船23艘,抢救船员120人。同时还抢救在台湾渔船上当渔工的平潭籍渔民15人。
台湾渔船触礁或机器突然发生故障一时无法修复的,县台胞接待站接到求救讯号后,就立即组织抢救。其中帮助修复机器安全返回的有10艘,船员49人;无法抢救而沉没的渔船13艘,获救的船员63人,予以妥善安置后,除少数绕道香港返台外,多从东澳港乘坐来靠的台湾渔船返台。遇难船员的遗体,县台胞接待站均按台湾风俗就地安葬。
三、协助避风修船 1981年以来,每遇台风到来之前,台胞接待站及时组织来靠的台湾渔船进澳避风。据统计,15年来先后组织避风的台湾渔船5052艘次,随船船员15563人次。
1981年以来,计有408艘台湾渔船进港要求修机修船,县台胞接待站均及时联系船厂抢修。机器零件当地无法修配的,派人专程赶到福州等地购买或加工。许多工人为了及时抢修台湾渔船,加班加点不计报酬,深得台胞的赞誉。15年来,先后为来靠的台湾渔船补给柴油3955吨,饮用水21358吨,冰块8650吨,以及其他副食品等。
四、协助寻根探亲 1981年以来,县台胞接待站共接待过36位祖籍北京、浙江、湖北、广东和福建等省市的台胞,通过有关部门,使他们在大陆寻到祖籍地与亲人。与此同时,还接待专程回乡探亲的台湾渔船123艘次,台胞(包括岚籍和外省市县的)751人次,其中要求到省内外探亲访友的台胞,均在县台胞接待站帮助下,与有关部门联系,达到探访目的。此外,还妥善地为8位年老去台人员回乡定居提供协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15年来,为台属办理赴台定居手续50人,赴台探病281人、奔丧136人,赴港会亲538人次和直接人台探亲1056人次。
五、介入海事调解 1981年以来,岚台渔民发生海事纠纷57起,其中在海区生产发生撞船、绞网等作业性纠纷17起;民间贸易(海上交易)经济纠纷9起;劳务合作违约纠纷19起;台湾渔船脱锚撞坏平潭群众养殖设置物纠纷12起。县对台办均通过有关部门,积极调解,妥善处理。
第五节落实政策 1982年县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先后受理全县台胞台属投诉信件258件,接待来访675人次。经过调查取证、案件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计32件,36人;解决房产11户,11人;恢复城镇居民户口2户,10人;恢复民办教师1件,1人;受“台湾关系”影响失业重新安置工作2件,2人;办理“半居农”户口落户手续3户,12人;受“台湾关系”影响未能转正的临时工给予转正1件,1人;安排去台人员中的上层人士亲属就业1件,1人;因受“台湾关系”株连延误,给予补办民办教师转正计78件,78人;办理退休补员1件,1人;落实去台国民党旧军政人员在城镇代管房产10户(共56间,总面积2132.3平方米),10人;归还土改时被借用房屋1户。
通过落实政策,台胞、台属的政治待遇得到保障,升学、参军、提干、晋级、奖励以及社会福利等方面与当地群众同等享受,一视同仁。历届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中均有台胞、台属。政协一届有台胞、台属委员4人,二届8人,三届7人,四届11人。五届10人n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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