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侨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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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61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侨务
分类号: D634.1
页数: 2
页码: 550-551
摘要: 本段介绍了民国32年(1943年)4月、7月先后成立平潭海外华侨公会和平潭县侨贷委员会,前者为归侨社团,后者是官方挂名的侨务机构。1949年秋,上述两个组织先后解散。
关键词: 平潭 华侨 事务

内容

民国32年(1943年)4月、7月先后成立平潭海外华侨公会和平潭县侨贷委员会,前者为归侨社团,后者是官方挂名的侨务机构。1949年秋,上述两个组织先后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重视关心海外华侨,并按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做好归侨、侨眷工作。1957年4月,成立平潭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由县委统战部兼管侨务工作。1984年3月,成立平潭县侨务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期间,侨务工作受到干扰,侨团组织停止活动。197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贯彻中央侨务政策,及时纠正冤假错案,计2件3人;复查清理历次政治运动中错案52件57人,已纠正52件56人;归还华侨私房51户。
  一、落实政策 1955年,县委、县政府,为华侨地主改变成分3户;1961年落实退还土改时被征(没)收的华侨房屋5户。1978年后,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冤假错案2件3人,复查清理历次政治运动中错案52件57人(已清理纠正52件56人)。
  1982年9月,县成立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至1987年1月,全县共落实归还华侨私房51户,面积8132.88平方米,其中被国家、集体占用部分为1151.2平方米;农民分得户占用部分6981.68平方米。由政府拨款补偿给农民分得户和侨户补偿款计人民币17.66万元。对于60年代初期被精简下放的归侨、侨眷,收回落实安置13人,复职5人,按退职安置8人。与此同时,改变“华侨地主”成分的24户;落实澄清历史遗留积案1件1人;纠正归侨、侨眷干部历史档案材料中不实之词55件;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55人,其中归侨知识分子23人,侨眷知识分子32人;重新评定晋升各种技术职称12人;落实民办教师转正为公立教师5人。在此期间,对归侨、侨眷及其子女在升学、招工、调动、出境探亲定居和自费出国留学等方面,政府都按政策给予适当照顾。
  二、归侨安置据1994年县人大和侨务部门调查统计:县内有归侨、侨眷12702人,其中归侨162人,侨眷12540人。归侨人数较多的有潭城、北厝、平原、敖东、白青、大练、流水等乡镇。其中印尼归侨115人,新加坡归侨34人,马来西亚归侨6人,日本归侨6人,缅甸归侨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回国的归侨占较大比例,但50年代末因东南亚一些国家排华反华被迫回国的归侨也为数不少。县政府对这部分归侨给予关怀照顾,根据其特点安排劳动就业,帮助发展生产。部分鳏寡孤独、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户,实行救济、贷款,帮助渡过生活难关。80年代后,政府侨务部门对救济扶持贫难侨除平时救济帮助外,每逢元旦春节,人大侨台委、侨办、侨联等部门的领导都下乡到归侨特困户去看望慰问。福州市侨办、侨联领导也多次来平潭到岚城、北厝、潭城等乡镇上门慰问拜年,使广大归侨、侨眷感受到政府和侨务部门的关怀和温暖。
  在安置归侨工作中,县委、县政府注意按政策选拔使用归侨干部,先后在各部门安置副局级以上干部11人。同时,历届县人大、县政协均按比例安排侨界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席位。其中当上政协委员一届2名;二届2名;三届3名;四届9名;五届7名。从政协二届起就安排常务委员1名,五届增为2名。
  三、接待服务 50-60年代中期,全县先后接待回国探亲的乡侨200多人次。70年代末至1995年底,先后接待回国省亲、旅游、观光、商贸等乡侨2000余人次,其中重点对象800多人次。80年代以后,来岚观光、旅游、省亲、考察的各种华侨团组不断增加,先后接待融籍旅居印尼侨贤林学善、林圣萌(林绍根之子),印尼著名华人企业家黄双安,世界福州十邑同乡大会主席、拿督张晓卿等一行15人。
  1990年5月,县侨办协助福州市侨办拍摄《福州十邑风光)电视片,作为献给在新加坡召开的第一届福州十邑同乡大会的礼物,受到与会代表赞扬。此外,(海岛胜景说平潭》、《平潭投资指南》、《平潭岛》、(李元贞诗词选》等介绍平潭风土民情、风光名胜的书籍、画册,通过各种渠道寄发世界1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岚籍乡侨居住的地方。县侨办还在协调涉侨民事纠纷、帮助乡侨回岚寻亲认祖、代理侨建工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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