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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华侨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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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60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华侨
分类号:
D634.1
页数:
6
页码:
546-551
摘要:
本段介绍了据(福清县志》记载:“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海坛里(时属福清县)潘姓族众流亡海外。”明代以前乡民出国情况,缺乏史料记载。明、清、民国时期,历代因自然灾害、兵燹战祸,乡民相继成批到东南亚及日本等地谋生。
关键词:
平潭
华侨
事务
内容
据(福清县志》记载:“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海坛里(时属福清县)潘姓族众流亡海外。”明代以前乡民出国情况,缺乏史料记载。明、清、民国时期,历代因自然灾害、兵燹战祸,乡民相继成批到东南亚及日本等地谋生。
抗日战争时期,平潭又有一批乡民为避日伪军袭扰及抽壮丁,纷纷出国。当时逃往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就有400多人。
30年代,平潭一些留学生(多系教会资助保送),先后赴美、英、法等国深造,学成后大部分就地谋职定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部分国民党军政人员逃台后,纷纷弃政从商,到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地定居;去台人员的后代子孙,从台湾出去留学,学成后不愿返台,定居国外者不乏其人。
70-80年代,县内一些侨眷、归侨由海外亲人援引出国定居,但能到达目的地的不多,多数人滞留于港澳。后来少数事业有成者,又从港澳移居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地。
第一节分布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以前出国的平潭人,主要侨居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此后50年间,多数分布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日本、菲律宾、泰国、加拿大、美国等地。
50年代以后,旅外乡侨分布的地域更为广阔,在亚洲有印尼、新加坡、日本、马来西亚、泰国、越南、菲律宾等;欧洲有英国、匈牙利;北美洲有美国、加拿大;南美洲有阿根廷、巴西、玻利维亚;大洋洲有澳大利亚、新西兰。1961年县侨联会调查统计:全县华侨计468户,在海外人口1506人。主要侨居于印尼、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其中印尼有248户,新加坡148户,马来西亚31户,日本18户,沙捞越15户,英国4户,泰国2户,美国1户,菲律宾1户。其中在印尼248户的分布是:a水90户,巴鲁68户,卜梭24户,浪加纳17户,望加那12户,马厘巴邦12户,梭罗6户,马辰5户,巴施6户,打拉根4户,古达马鲁4户。
80年代后期,随着“出国热”,到日本、澳大利亚等国自费留学的平潭籍学生有751人,其中部分学成后就地就业获得居留权。此外应聘到新加坡的部分女工,与当地华侨婚配而获得永久居留权。
1994年,县人大侨台委开展侨情调查,平潭籍华侨、华人计有1891户,24388人(不含去台人员后裔由台移居国外的数字)。其中,分布在印尼的有13490人,新加坡4103人,马来西亚4725人,日本950人,泰国650人,美国275人,加拿大50人,越南70人,英国70人,菲律宾5人。至1995年底,又有归侨、侨属132人获准出国,其中日本43人、阿根廷29人、新加坡25人、新西兰14人、加拿大10人、美国6人、印尼4人、泰国1人。
第二节从业乡民自发地通过各种渠道“出洋”、“去番”,走时是“一条短裤、一根扁担”,到国外靠“三把刀”(剃刀、剪刀、菜刀)落脚起家。明、清及民国初期,乡民到侨居地后,多从事小商贩,少数人拉人力车,或作码头搬运工,或从事垦殖。20-30年代出国的乡民多是贫苦农民,目不识丁,有的被骗作“猪仔”(契约华工)卖到南洋,在采矿、修建码头、垦殖橡胶园中,从事笨重的体力劳动。待契约期满后才能投靠亲友,受雇于其他自由行业;稍有积蓄后,便肩挑背驮深入乡村或边远地区从事商品贩运,或经营小商店。
抗战胜利后,随着各侨居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进步与发展,不少人成为中、小企业者,或就职于政府部门,但仍有乡侨受雇于公司当职员。1994年侨情普查:平潭籍的华侨,受雇打工的有13659人,经商883人,从政履职318人,从事科技文化教育卫生324人,从事其他行业1904人。
一、旅居印尼的岚侨职业早期旅居印尼的乡侨多从事商贩,以肩挑小卖为主,如卖炒花生、油炸豆腐、汤圆、小日用品、花布之类。初到印尼举目无亲,一无所有,靠出卖劳力,有的当搬运工,有的去拉人力车,有的去“山笆”垦殖场种植橡胶。待到有些积蓄后,就改行当起小商贩;有的人本钱多,则开小店卖布匹、杂货、小百货等;待手头积够300银元以上资金时,就开始放高利贷,以扩大资本。旅居印尼的乡侨,到工厂当工人的较少。据1961年调查,当时从商者多是经营布匹、鞋帽、木器、针织品、土产品、旅馆和汽车修配,少数人开办理发店、家具店、针织厂、铁工厂等。
40年代末,印尼两度发生政治动荡,一些乡侨被迫返乡。50年代末,少数乡侨因“排华”被迫归国定居。60年代中期,仍侨居在印尼的乡侨,多数加入印尼国籍,成为印尼籍华人。60年代后期,少数旅居印尼乡侨事业发展很快,一些人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中泗水的郭金坤、陈常舜两户最为显著。
二、旅居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岚侨职业平潭乡侨到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多在清末至民国初期。当时新加坡已辟为自由港,契约华工主要在港口码头或橡胶种植园等场所劳动,待契约期满后,才改行从事小商贩,或到轮船上当海员,或由亲友援引举荐,从事轻体力劳动及其他较轻松的职业。
抗日战争期间逃到新加坡的乡侨,多数逗留在码头当运煤工人,其余不是拉人力车,就是当橡胶园工人,劳动强度大,生活较苦。一些人略有积蓄后,便回乡买田盖屋安居务农;留在当地的乡侨,后来多改行从商,经营餐饮、旅馆、缝纫、布匹、杂货等行业,自己站柜台,少数商店雇伙计帮忙。
50年代后期,因受印尼政府排华迫害,一些人转徙新加坡、马来西亚投靠亲友;先期回国的少数归侨,得到亲友的援引,辗转再到新、马等地。60年代中期,旅居新加坡、马来西亚乡侨绝大多数加入侨居国国籍,二三代岚裔新、马华人,多从事商贸或当公司职员。
新加坡一些稍有资产的乡侨,多经营木材、土产和开办椰子油厂、旅社、建筑公司、百货店等。旅居沙涝越北波罗岸的乡侨吴为右(平潭塘屿岛北楼村人),在当地建立“中华合作社”(渔业公司),从事海洋捕捞业,拥有一支渔轮船队,资产颇巨。
三、旅居日本的岚侨职业平潭人薛子信,于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到日本,后来多次返乡携带族亲多人出国。民国时期,在日本的乡侨大多当店员或轮船除锈油漆工;一些人稍有积蓄后,便改行从商,后来开餐馆(中华料理)、办旅馆。
抗日战争时期,旅日乡侨职业无定,一些人被迫回国;到抗战胜利后,才重返日本追回被日本政府没收的资产,重整旧业。
50年代,日本国民经济开始恢复,旅日乡侨的事业同时得到发展。这时期多经营五金、电器、小百货、日用化妆品等行业。80年代起,以从事第三产业的百货店、料理店(餐馆)、美容屋为主,少数人开办健身游乐场、超级市场、不动产等行业。旅日乡侨除二三代部分加入日籍外,多数仍保留中国国籍。
四、其他侨居地的岚侨职业平潭旅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乡侨,如泰国、菲律宾、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地,其人数不多,但多属中产阶层,或从商、从医,或为政府公司的雇员,生活安定优裕。在欧美及澳大利亚等地的乡侨中,不少人在商贸、科技、学术界中颇有建树。
第三节社团组织平潭侨居各国、各地区的乡侨,早先多参加福清同乡会或福州十邑同乡会。为了保持联络,在有条件的地方,先后成立平潭籍乡侨社团组织。
印尼泗水东岚公会旅居印尼的平潭籍侨胞,早期多参加福清乡亲组织的华侨社团玉融公会。民国26年(1937年),旅居印尼T9水的乡侨林日润、林孝经等人发起成立平潭入第一个华侨社团组织印尼泗水东岚公会。该会第一届主席吴谦予,顾问林日润;第二届主席陈友安;第三届主席林贤树;第四届主席郭金坤,副主席陈友安、俞昌财,顾问林忠磷、林光忠、林贤树、陈木发、林君贤,财政陈友金,中文秘书李元贞,巫文秘书俞荣官,监察主席翁悟生,文书游雪安,审计林新新,福利主任陈子乾、副主任林孝春,丧事主任陈子泰、副主任林克亮,理事林孝昌、郭文武、方孝明、游遵滨、高扬和、吴梅梅等。自四届至八届,由郭金坤蝉联主席一职。
印尼巴鲁中华总会民国30年成立,是以平潭籍华侨为主的商界领导机构,在华侨与地方政府之间起桥梁作用。该会兼管华侨事务,并代理华侨呈递申请文件,替当地政府代收侨商捐税等。前任主席林学振,继任主席林起柏(平潭人),并蝉联至今。
马来西亚福平同乡会是旅马的福清、平潭两县乡侨共同发起组织的。1956年5月7日成立福平同乡会筹备委员会,平潭乡侨高季福担任筹委会主席。1962年9月5日,易名为福清公会。1963年兴建新会所于实兆远甘文阁大街,由融岚两县乡侨筹募。不久命名曼绒福清公会,平潭人阮爱华任首任会长(后为永久名誉会长)。至1994年6月,共有会员726人,其中永久会员440人,普通会员286人,平潭乡侨占会员总数半数以上。
第四节支持家乡建设抗日战争时期,旅居印尼乡侨林日润等人募捐6000多盾荷兰币,汇回家乡支援抗战。由于平潭连年灾荒瘟疫,加上兵燹战祸,百姓遭灾,林日润又在印尼募捐赈灾,募集银元一万元后汇回平潭,要求政府当局成立平粜委员会,以捐款为基金,购粮赈济受灾饥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外华侨地位逐步提高,更加关心家乡的发展。1951年印尼归侨林日润向海外乡侨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3000多元,他个人认捐600元,用于家乡兴建小学校。1958年,身为县侨联主席的林日润,再度倡捐,在平潭东澳创办华侨水产学校。
改革开放以来,旅居印尼、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泰国以及旅港的侨眷、港胞,先后有170多人,捐资近1300万元,用于办学和公益事业。先后捐建强兴中学、县实验小学秋光楼、县教师进修学校金坤楼、先建小学绳鉴楼等。此外,还有不少海外乡侨为家乡捐资赠物,修桥铺路,济困扶贫,投资参加家乡建设。
第五节侨务民国32年(1943年)4月、7月先后成立平潭海外华侨公会和平潭县侨贷委员会,前者为归侨社团,后者是官方挂名的侨务机构。1949年秋,上述两个组织先后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重视关心海外华侨,并按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做好归侨、侨眷工作。1957年4月,成立平潭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由县委统战部兼管侨务工作。1984年3月,成立平潭县侨务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期间,侨务工作受到干扰,侨团组织停止活动。197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贯彻中央侨务政策,及时纠正冤假错案,计2件3人;复查清理历次政治运动中错案52件57人,已纠正52件56人;归还华侨私房51户。
一、落实政策 1955年,县委、县政府,为华侨地主改变成分3户;1961年落实退还土改时被征(没)收的华侨房屋5户。1978年后,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冤假错案2件3人,复查清理历次政治运动中错案52件57人(已清理纠正52件56人)。
1982年9月,县成立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至1987年1月,全县共落实归还华侨私房51户,面积8132.88平方米,其中被国家、集体占用部分为1151.2平方米;农民分得户占用部分6981.68平方米。由政府拨款补偿给农民分得户和侨户补偿款计人民币17.66万元。对于60年代初期被精简下放的归侨、侨眷,收回落实安置13人,复职5人,按退职安置8人。与此同时,改变“华侨地主”成分的24户;落实澄清历史遗留积案1件1人;纠正归侨、侨眷干部历史档案材料中不实之词55件;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55人,其中归侨知识分子23人,侨眷知识分子32人;重新评定晋升各种技术职称12人;落实民办教师转正为公立教师5人。在此期间,对归侨、侨眷及其子女在升学、招工、调动、出境探亲定居和自费出国留学等方面,政府都按政策给予适当照顾。
二、归侨安置据1994年县人大和侨务部门调查统计:县内有归侨、侨眷12702人,其中归侨162人,侨眷12540人。归侨人数较多的有潭城、北厝、平原、敖东、白青、大练、流水等乡镇。其中印尼归侨115人,新加坡归侨34人,马来西亚归侨6人,日本归侨6人,缅甸归侨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回国的归侨占较大比例,但50年代末因东南亚一些国家排华反华被迫回国的归侨也为数不少。县政府对这部分归侨给予关怀照顾,根据其特点安排劳动就业,帮助发展生产。部分鳏寡孤独、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户,实行救济、贷款,帮助渡过生活难关。80年代后,政府侨务部门对救济扶持贫难侨除平时救济帮助外,每逢元旦春节,人大侨台委、侨办、侨联等部门的领导都下乡到归侨特困户去看望慰问。福州市侨办、侨联领导也多次来平潭到岚城、北厝、潭城等乡镇上门慰问拜年,使广大归侨、侨眷感受到政府和侨务部门的关怀和温暖。
在安置归侨工作中,县委、县政府注意按政策选拔使用归侨干部,先后在各部门安置副局级以上干部11人。同时,历届县人大、县政协均按比例安排侨界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席位。其中当上政协委员一届2名;二届2名;三届3名;四届9名;五届7名。从政协二届起就安排常务委员1名,五届增为2名。
三、接待服务 50-60年代中期,全县先后接待回国探亲的乡侨200多人次。70年代末至1995年底,先后接待回国省亲、旅游、观光、商贸等乡侨2000余人次,其中重点对象800多人次。80年代以后,来岚观光、旅游、省亲、考察的各种华侨团组不断增加,先后接待融籍旅居印尼侨贤林学善、林圣萌(林绍根之子),印尼著名华人企业家黄双安,世界福州十邑同乡大会主席、拿督张晓卿等一行15人。
1990年5月,县侨办协助福州市侨办拍摄《福州十邑风光)电视片,作为献给在新加坡召开的第一届福州十邑同乡大会的礼物,受到与会代表赞扬。此外,(海岛胜景说平潭》、《平潭投资指南》、《平潭岛》、(李元贞诗词选》等介绍平潭风土民情、风光名胜的书籍、画册,通过各种渠道寄发世界1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岚籍乡侨居住的地方。县侨办还在协调涉侨民事纠纷、帮助乡侨回岚寻亲认祖、代理侨建工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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