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殡葬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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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7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殡葬管理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页码: 531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殡葬历来以土葬为主。旧式殡葬仪式多繁文缛礼,迷信色彩浓厚,铺张浪费,劳民伤财。
关键词: 平潭 行政 管理

内容

平潭殡葬历来以土葬为主。旧式殡葬仪式多繁文缛礼,迷信色彩浓厚,铺张浪费,劳民伤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大力提倡丧事简办,用开追悼会代替旧的殡葬仪式。60年代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严厉打击封建迷信活动,办丧事大搞迷信的现象大为减少。80年代以后,旧礼俗逐步回潮,丧葬讲排场、摆阔气,规模越搞越大。为了保障主街道交通不受影响,县政府规定县城部分主街道禁止殡葬队伍通行,且不得乱放鞭炮。
  1986年6月,县政府投资25万元,动工修建火葬场,占地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52平方米。至1988年主体工程告竣,殡仪厅、骨灰盒存放室等附属建筑亦大部完成。但因资金不足,难以完善,至1995年尚不能交付使用。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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