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老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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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7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老区建设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页码: 529
摘要: 本段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根据“动员群众,依靠自己力量,政府扶助,适当发动周围群众支援”的指导方针,重视老区的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建设,拨出专项资金,修桥筑路,建码头,置渡船,兴修水利,兴办学校,促使老区脱贫致富。1982-1990年福州市拨款53.83万元,扶持老区建设65个项目,其中无偿49项、19.35万元。
关键词: 平潭 行政 管理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根据“动员群众,依靠自己力量,政府扶助,适当发动周围群众支援”的指导方针,重视老区的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建设,拨出专项资金,修桥筑路,建码头,置渡船,兴修水利,兴办学校,促使老区脱贫致富。1982-1990年福州市拨款53.83万元,扶持老区建设65个项目,其中无偿49项、19.35万元。
  1991年省、市下达5.6万元,扶持苏澳镇民主村养殖花蛤,白青乡伯塘村、平原乡江楼村修筑村间道路,以及敖东乡大福村架设电线。为扶持老区村的开发性生产及基础设施建设,1993年省、市下拨资金9.5万元;1994年下拨8万元;1995年下拨6万元。据统计,1991-1995年,省市拨款和县财政资助老区村各项建设资金40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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