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图书馆
平潭图书馆
机构用户
平潭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二、养老金领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66
颗粒名称:
二、养老金领取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页码:
528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投保人自年满60周岁后,可按月或按季领取养老金,如需提前领取的,必须年满50周岁或55周岁。
关键词:
平潭
行政
管理
内容
投保人自年满60周岁后,可按月或按季领取养老金,如需提前领取的,必须年满50周岁或55周岁。
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领取不足10年者,其保证期内的养老金可由继承人或法定受益人按标准一次性领取。投保人领满10年仍健在者,可继续领取直至亡故。
企业职工自年满55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幼儿教师始领年龄男性可在55周岁、60周岁两档中间选一档,女性可在50周岁、55周岁两档中间选一档;村干部及农村水电职工始领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