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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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63
颗粒名称: 三、扶残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页码: 527
摘要: 本段介绍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由政府主管与协调,有关部门按业务对口指导,残联协助政府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的工作体系”的要求,1990年3月,成立平潭县残疾人联合会,配备专职理事1人,工作人员3人。
关键词: 平潭 行政 管理

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由政府主管与协调,有关部门按业务对口指导,残联协助政府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的工作体系”的要求,1990年3月,成立平潭县残疾人联合会,配备专职理事1人,工作人员3人。各乡镇相应建立机构。县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三项职能,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文化体育及社会服务工作。同时,建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和社区残疾人康复站。次年3月,成立平潭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并在全县开展“捐赠一元钱,扶残作奉献”活动,共募集3.9万元。
  1992年5月,在全国法定助残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工作纲要》和开展助残活动。此后每年5月份都开展一次助残日活动。
  1995年3月,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要则》,县成立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各乡镇也于10月份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至年底,全县190个村(居),建立协调小组150个。当年全县有“四残”(视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病残疾)人员1.3万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7423人,已就业3292人,就业率达44.3%。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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