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1549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安置 |
分类号: | D035 |
页数: | 2 |
页码: | 523-524 |
摘要: |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0--1959年,平潭共接收复员志愿兵679人,根据政务院和中央军委“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要求,介绍县外机关、工矿、企事业单位招工77人;安置县内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225人;安置农村落户,参加生产建设377人。60年代退伍军人多数介绍县外招工安置。1969-1971年,接收退伍军人779人,县外招工562人,占接收入数的72.1%.其中外地公检法机关、工矿、建设兵团招工522人。 |
关键词: | 平潭 行政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