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出庭支持公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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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07
颗粒名称: 三、出庭支持公诉
分类号: D631
页数: 1
页码: 507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检察机关成立初期,有选择地派人出庭支持公诉。1956年,在向法院起诉的45起案件中,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只有8起;1957年,起诉51件,出庭支持公诉49件;1960年起诉36件,全部出庭支持公诉。
关键词: 平潭 公安 制度

内容

检察机关成立初期,有选择地派人出庭支持公诉。1956年,在向法院起诉的45起案件中,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只有8起;1957年,起诉51件,出庭支持公诉49件;1960年起诉36件,全部出庭支持公诉。
  198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出庭支持公诉工作逐步加强。当年出庭支持公诉25件,出庭率达78.1%。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庭上协助审判员查清案情,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答辩,揭露、证实犯罪,教育群众。1980-1995年,共出庭支持公诉924件,出庭率达100%,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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