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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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41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29
页数: 3
页码: 471-473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地方武装包括警备队、保卫乡团、县保卫团常备中队、县商会保卫团、县自卫队、大富民众自卫团、阂海海上游击支队。
关键词: 平潭 军事 历史

内容

一、警备队民国2年(1913年)8月成立县警备队,队长黄骏,下设巡官1名、巡长3名、警士30名,武器为土造5响步枪,驻扎县公署,担任守卫,是平潭建县后第一支地方武装。民国3年8月,成立县警察所,撤销警备队。
  二、保卫乡团民国16年以后,平潭城乡相继成立保卫团,其中多属虚设,只有个别乡有武装组织。民国17年1月成立的塘山保卫乡团,由塘屿岛南楼、北楼、中楼三村联合组织。团部设在南楼村万瑞宫,共有团丁40名,土枪40支,子弹400发,火药20斤。团总和副团总由地方推荐,县政府加委。民国25年解散。
  三、县保卫团常备中队民国22年成立县保卫团常备中队,下设3个分队。分队长以上干部均由驻省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千部训练团”毕业学员充任。兵员100多人。民国23年1月,十九路军“闽变”失败后,常备中队随之解散。
  四、县商会保卫团民国23年县保卫团常备中队解散后,为维护县城治安,县商会重新组织保卫团,商会会长陈书丹、张庆矩分别任正副团长,兵员90多人,按部队连排编制,干部由原县保卫团常备队干部担任。不久为县保安中队所取代。
  五、县自卫队民国23年秋,成立县保安中队,编制3个分队、9个班、兵员100多人。民国25年1月缩编为两个分队,至12月兵员裁减为37人。民国28年7月,日伪军进犯时溃散,民国29年2月,重新组建3个保安中队、1个义勇队近300人。当年7月,县保安队编为一个大队,下辖两个中队。12月下旬,县保安第一中队,奉命出击进犯塘屿岛的日伪和平救国军,战败,全部被俘。民国30年1月9日,日伪军进攻平潭,县保安第二中队在战斗中死、伤、被俘过半。2月,抽丁组编两个保安中队,仅两个月又遭日伪军进攻而溃散。9月,再度组编为3个中队。
  民国31年1月,县保安队改编为自卫队,并征集兵员,扩大编制。自卫队设大队部,下辖4个中队、1个独立分队,总员700多人。民国32年1月,自卫大队增设新兵中队,人伍壮丁在新兵中队受训3个月后,补充各中队。10月,县自卫队改称平潭县保安警察大队。民国33年3月,撤销县保安警察大队,部队缩编为1个中队,改名为平潭县自卫中队。10月,日军再度侵犯福州及沿海各县,平潭成立抗敌自卫团司令部。自卫队扩编为4个中队、两个后备中队、一个独立分队,总人数800多人。民国34年8月日本投降后,自卫队缩编为1个中队和1个独立分队。民国37年7月,精简编制,自卫中队缩编为两个分队,6个班,兵员70人左右,驻守“中正堂”。民国38年5月,平潭县人民游击支队进攻“中正堂”,自卫队被缴械。7月,国民党军第七十三军占据平潭,重新组建自卫中队,辖两个分队,人数50多人,民国38年9月16日平潭解放,自卫队随之解散。
  六、大富民众自卫团民国29年夏,中共平潭县地下党负责人周裕藩等在大扁岛组建抗日游击队。同年9月,队伍奉命解散,隐蔽活动。民国30年5月,日伪军人侵平潭,6月3日周裕藩奉命恢复抗日武装队伍,更名为大富民众自卫团,推选开明人士郑谟福为团长,徐兴祖为副团长,周裕藩为总负责。自卫团以游击队员为骨干,全团700多人。该团以大富地区为基地,除练兵外,兼理民政、治安、生产、教育,开展取缔苛捐杂税和禁烟、禁赌、禁盗等活动。同年9月中旬,平潭光复,该团停止活动,主要骨干转入中共闽中特委领导的沿海突击队。
  七、阂海海上游击支队民国35年10月,中共闽江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曾焕乾在福州组建游击队武装,支队长陈书琴,政治委员洪通鑫,队员37人,配备日造九二式轻机枪1挺、步枪8支、短枪3支和木帆船2艘。游击队以平潭县为基地,活动于福建沿海一带。民国36年2月,改属闽浙赣城市地下军闽海纵队和中共平潭县委双重领导。同年3月,平潭县武装暴动流产后,游击队分散隐蔽活动,主要骨干转入中共闽浙赣区委常委兼军事部长阮英平领导的闽东游击队。
  八、平潭县人民游击支队民国37年9月,闽(清)、古(田)、连(江)、罗(源)、林(林森县即闽侯县)五县中心县委魁岐会议决定,以五县中心县委游击区的平潭武工队为基础成立平潭县人民游击队。10月,高飞、吴兆英带领平潭县武装人员回平潭,在看澳村成立游击队,次年2月扩建为平潭县人民游击支队,着手建立以玉屿为中心的游击根据地。高飞任支队长,张纬荣任政治主任,吴兆英任副支队长兼副政治主任,吴秉熙任副支队长,下设3个中队、1个特务队和后勤组、卫生组,约300人。民国38年5月6日,游击支队攻克县城,接着解放全县。同年7月,国民党第七十三军进驻平潭,游击支队主力奉命开赴莆田大洋改编为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第一团队第三大队(又称平潭游击大队),并分成两队,分别在长乐、福清和永泰、闽清一带活动。8月,福州及沿海各县解放。9月,游击大队由吴兆英率领的一队(包括后来又从平潭撤出的一批游击队员)编入长乐大队;由高飞、吴秉熙率领的一队,一部分编入福建第四(闽侯)军分区特务二连,一部分跟随人民解放军主力部队渡海解放平潭。平潭解放后,部分游击队员编入县大队,部分支前随军参加解放厦门、金门的战斗。
  九、问侯军分区第六独立营 1949年10月,以原平潭游击大队部分队员为基础组建平潭县大队,大队长林学德。始建时100多人,设1个连、1个侦察班和1个通讯班。1951年2月,组建第二连,人数增加到200人。同年3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闽侯军分区第六独立营。除原县大队两个连外,并将3个区分队升编为第三连,全营兵员共300多人,营长袁正海,教导员宗风钧。1952年6月,独立营撤销,除营部及部分干部编入县人民武装部外,其余人员分别编入水兵师和闽侯军分区。
  十、边防大队 1962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平潭县边防大队,属军事系统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下辖县中队和6个边防哨所。1964年9月,边防大队撤销,所属边防哨所战斗班编人福建军区独立营;县中队归属闽侯专署公安支队建制。1980年10月,恢复县边防大队,全称为福建省平潭县人民边防武装警察大队。1983年1月改称中国人民警察部队平潭县大队,属福州市武装警察支队和地方双重领导。
  十一、县中队 1962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平潭县中队,归平潭县边防大队建制。1964年9月县边防大队撤销,县中队归闽侯专署公安支队建制,实行军队和地方双重领导。1966年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潭县中队,归平潭县人民武装部建制。1968年11月,根据闽侯军分区部署,与永泰县中队进行对调。1976年1月,改名为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中队。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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