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总工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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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39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总工会
分类号: C912.2
页数: 1
页码: 461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0年2月,成立平潭县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1952年7月,召开平潭县第一次工人代表会议,正式成立平潭县总工会,白怀成任主席。
关键词: 平潭 社会 组织

内容

1950年2月,成立平潭县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1952年7月,召开平潭县第一次工人代表会议,正式成立平潭县总工会,白怀成任主席。随后,全县建立21个基层工会筹委会,至1956年底,全县基层工会32个,会员908人。县总工会及基层工会建立后,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文化夜校学习,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发动工人揭发资方偷漏税、偷工减料、行m等不法行为。1956年底,对私改造结束后,工人成为企业的主人,参与企业的管理工作。1958年全县拥有基层工会54个,会员2150人。当年,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2150件,其中30多件产生较好效益。1962-1966年开展“六好”(政治思想好、学习文化好、组织纪律好、团结互助好、技术革新好、增产节约好)活动,评比“六好”单位、“六好”班组、“六好”工人、“六好”家属。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被迫停办。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总工会受到冲击而瘫痪,直至1973年县总工会恢复正常活动。恢复后的总工会下设办事组、宣教组、组织组。同年9月,召开县第七次工人代表大会,宋祥春任主席。1978年12月,召开县第八次工人代表大会,随后在职工中开展“为四化立功”的竞赛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在“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
  1984年县总工会遵照全国总工会关于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职工之家”的决定,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以促进“职工之家”的建设。至1986年底,全县合格的“职工之家”达96个,占应建数90.13%a 1990年10月,召开县第十一次工人代表大会,选举刘子贤为主席。大会号召全县职工深入开展“双增双节”竞赛活动。12月,县政府给予表彰的先进单位有3个,优秀单位10个,先进班组10个,个人标兵6名。1991年,全县职工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掀起岗位练兵、技术革新和提合理化建议的热潮。1993年统计,参加岗位练兵的职工达6694人,提出合理化建议24486件,付诸实施15986件,增创产值460.5万元。
  1993年10月,召开县第十二次工人代表大会,动员全县职工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并大力贯彻《劳动法》,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此后,工会组建工作有所发展,至1995年底,全县共有基层工会175个,其中“三资”企业工会9个,乡镇企业工会10个,私营企业工会2个,国有与集体企业工会154个,会员达12494人。全县建立“职工之家”112个,其中有6个单位被评为福州市“先进职工之家”,县盐场工会和县公路局工会被评为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县总工会所属的社会团体有劳模协会、女职工维权基金会、女领导和女知识分子联谊会、职工健身协会等。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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