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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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366
颗粒名称: 二、政权建设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1
页码: 452
摘要: 本段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迅速建立起民主政权,并动员、组织全县人民开展生产自救、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等运动。为维护社会治安,政府发布公告,收缴武器、弹药,严禁吸食鸦片,取缔偷盗、赌博和暗m等犯罪活动。1952年12月,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县长及政府委员。
关键词: 平潭 地方 政府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迅速建立起民主政权,并动员、组织全县人民开展生产自救、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等运动。为维护社会治安,政府发布公告,收缴武器、弹药,严禁吸食鸦片,取缔偷盗、赌博和暗m等犯罪活动。1952年12月,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县长及政府委员。
  1953年,全县废除保甲制度,建立7个区,45个乡人民政府,并举行普选,产生乡与县的人民代表。1954年6月,召开首届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的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到1956年,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发展到28个科局(室)o1958年8月,在“公社化”运动中,全县16个大乡的69个渔农业高级社合并为1个人民公社、4个分社。同时,实行“全民皆兵”,全县组建1个民兵师,辖6个团,计有基干民兵25958人。
  1961年10月,根据省、地委要求,全县紧缩编制,精简机构,下放工作人员。当年,精简494人,下放到农业第一线。“文化大革命”期间,县政府机构无法正常行使职权,至1968年5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县委、县政府工作机构合并为三组一室,各公社亦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
  1978年4月,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政分开办公。1980年,取消革委会,成立县政府。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政企合一的建制,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取消生产大队作为村基层政权单位的建制,成立村(居)民委员会。与此同时,调整、充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并重视领导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1992年开始在各乡(镇)配备科技副乡(镇)长。至1993年12月,共配备科技副乡(镇)长11名。为健全勤政廉政制度,县政府邀请部分知名人士担任政务评议员和廉政监督员,推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制度。同时,查处一批行政公职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县政府的各项政务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注意倾听各界人士意见,提高政务活动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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