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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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36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4
页码: 448-451
摘要: 本段介绍了民国38年(1949年)5月5日,平潭人民游击支队攻占县城,随即占领平潭全境,建立县级红色政权——平潭县人民政府,由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任命高飞为县长。一个月后,游击支队奉令撤离平潭,国民党政权重又控制平潭。
关键词: 平潭 地方 政府

内容

民国38年(1949年)5月5日,平潭人民游击支队攻占县城,随即占领平潭全境,建立县级红色政权——平潭县人民政府,由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任命高飞为县长。一个月后,游击支队奉令撤离平潭,国民党政权重又控制平潭。
  民国38年9月16日,平潭解放,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长、副县长由中共福建省委任命。县政府设立秘书室、公安局、司法科、民政科、建设科、财粮科、文教科、邮电局、人民银行平潭办事处等机构。
  1952年12月,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县长、副县长各1名。1954年6月,召开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第一届人民政府,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各1名。1955年8月,改县人民政府为县人民委员会(简称人委会)。至1956年,县人委会工作机构发展到28个科局(室)。
  1966年3月,筹备召开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部署换届选举。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大会未能如期召开,县人委会工作被迫停止。1967年3月,由县人民武装部成立农业生产领导小组,取代人委会,管理全县的渔农业生产。7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潭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全县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5月31日,成立军队、干部、群众代表“三结合”的平潭县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取代县人委会和中共平潭县委,实行“一元化”领导,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工作机构为“三组一室”(政治组、生产指挥组、保卫组、办公室)。6月,保卫组改称人民保卫组,划归政治组领导。政治组辖原县委各部委办,生产指挥组辖原人委各科、局、办。1974年5月,参加“三结合”的军队代表退出地方政权组织,由县委副书记代理书记,主持工作。
  1978年4月,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召开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革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5名。1979年2月,党政分开办公。1980年12月,召开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取消革委会,成立县人民政府,会议进行差额选举,产生第八届人民政府正、副县长。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到1992年,全县共设15个乡(镇)人民政府、188个村(居)民委员会。
  1994年1月,召开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3名。1995年改选县长1名,增选副县长3名。当年,县政府工作机构有政府办公室、档案局、人事局、编制委员会、信访局、侨务办公室、老干部局、宗教局、体制改革委员会、民政局、劳动局、土地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计划委员会、物价委员会、统计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水利电力局、乡镇企业管理局、经济委员会、交通局、第二轻工业局、财政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局、粮食局、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监察局、广播电视局、扶贫办公室、旅游局、经济协作办公室、支前办公室、保密局。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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